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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加装电梯是否该栋业主三分之二住户同意即可报批?

时间:2023-11-09 09: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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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加装电梯是否该栋业主三分之二住户同意即可报批?

上线嘉宾: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梁维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黎敏文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丁仁心

6月16日上午1 0:00~11:00,梅州市自然资源局上线FM94.8(城区FM101.9)梅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行风热线”节目,就国土空间规划、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征地补偿标准、农村拆旧复垦、地质灾害防治、三旧改造、电梯加装、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工作和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

点击即可回听节目的全程音频!

QA& 农村的旧屋,受到自然灾害损坏了一部分,听说有相关补偿,请问有吗?

答复:

自然灾害的种类比较多,造成房屋损毁的补偿问题,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对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房屋,住户为了避免地质灾害威胁,而实施房屋搬迁或工程治理的,目前当地县镇政府一般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困难群众少量资金支持,具体金额按当地政策文件执行。

QA&家里的房子是削坡建房,现在我父母还在那里住,夏季多雨水和台风,是地质灾害多发季节,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降低风险吗?

答复:

在梅州山区,削坡建房现象相当普遍。绝大多数致人伤亡的地质灾害都发生在这些削坡建房户里。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应注意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削坡后要护坡山区农村建房时难免要削坡。关键是要把削坡后形成的不稳定边坡“保护”好,消除其不安全隐患。当前,我市农村绝大部分建房户削坡后未采取护坡措施,是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如果削坡后能够采取降坡减载、压脚、坡面防护、筑挡土墙、挖排水沟等护坡措施,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都可以消除。二是不住上堂住下堂、不住一楼住二楼农村住房一般都分上堂、下堂。崩塌、滑坡发生时,首先冲倒的是靠近后坡的上堂房间。为安全起见,在每年的雨季(4-9月),全家人应搬到下堂房间来居住和生活,尽量避免长时间呆在上堂房间,并且要住二楼,不要住一楼。这样即使发生了崩塌、滑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几率也大大降低。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撤离。三是屋后落泥暂缓清理较大规模崩塌滑坡发生之前,一般都会先有小崩小塌发生。因此,下雨时发现屋后有泥土崩落,很可能是大规模崩塌滑坡发生的前兆。这时千万别前去清土。正确的做法是立即撤出所有人员。等天晴后,经观察确认无危险后,再清理屋后落土也不迟。据统计,在我市所有被地质灾害夺去生命的人员中,超过三分之一是由于前去清土被掩埋致死的。四是遇大暴雨主动避让崩塌、滑坡灾害主要是由降雨诱发,具有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山区依山建房和削坡建房的朋友,对地质灾害不能抱侥幸心理。俗话说,小心行得万年船。遇到大暴雨等成灾概率较高的灾害性天气,应该主动采取避让措施。目前我市把这种灾害性天气划分为四个等级。其中1、2、3三个等级预警信息采用手机短信或者电话语音的形式,直接向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和预警区内受威胁的群众发布。广大群众收到预警信息后,要根据不同的预警等级,主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QA&加装电梯除了本栋住户有时会难以协商之外,与加装电梯无直接关联的其它住户,有时也会来阻挠,出现协商难的问题。请电梯公司按照规划标准做好了设计,完全符合建设要求,就在提交批准的时候,旁边一个车库业主出来反对,导致去年至今一直得不到批复。加装电梯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矛盾比较集中,关键点在于居民意见不统一。依照政府相关法规,加装电梯是否该栋业主三分之二住户同意即可报批?

答复:

一、“旁边车库业主出来反对,导致去年至今一直得不到批复”的问题。根据《梅州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梅市府办〔〕5 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侵犯了自己的所有权和相邻权等民事权益而提出要求的,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应业主请求,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业主之间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的有关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应取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方可按程序办理行政许可。

二、关于“加装电梯是否该栋业主三分之二住户同意即可报批”的问题。因住宅小区加装电梯需使用小区业主公共建筑空间,须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即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涉及个人权益问题,目前无法突破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三、关于“加装电梯建议由政府牵头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的建议。我们会记录下来,充分借鉴外地好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进行认真研究论证。

QA&买套房已经有6年了,一直不给我们32栋全体业主办理房产证。望给我们老百姓解决房产证问题

答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缴纳相关的税费,并且相关房产不能存在违法违规的内容。您可先了解一下您所购买的商品房有没有确权办证?如已确权办证,您可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持相关登记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进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如未确权办证,您应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了解到底是何原因未进行确权办证,进行确权办证后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我市于去年已出台《关于处理梅州市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为10类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解决意见,这为以人民为中心、分类施策妥善解决我市不动产登记实施前的历史遗留问题,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了详实有力的依据。对于这位反映的问题,我们也将记录下来,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后续跟进处理。

QA&人行天桥规划建设有什么规定?城区哪些地方有规划人行天桥,华建市场、江南万达金燕大道、江北月梅嘉大西门道路等都是车流大、人流大的地方,为啥还没建设人行天桥?

答复:

城市人行天桥规划建设主要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划建范》《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规划建设。,我市组织编制了《梅州市中心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规划在梅州城区建设60座人行天桥。目前,嘉应路与学艺路交叉口人行天桥、华南大道梅州市中医院侧人行天桥、梅县文体中心侧人行天桥等均已按规划建成并使用。而金燕大道万达广场侧人行天桥、月梅嘉大西门侧人行天桥也已列入专项规划。下一步须按照人行天桥建设计划,我局会全力做好规划审批和用地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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