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隐瞒利润的主要手段及其审计方法
(一)销售收入不入账,作预收账款处理。我们在对某企业的审计评估中发现,该企业的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且长期不动。经进一步抽查原始凭证,进行函证确认后,该单位如实说出,是销售收入未入账,达6500万元。
(二)虚构成本,虚列负债。销售收入不入账,隐瞒利润的前提条件是它的客户单位无需销售发票。当客户单位需要开具销售发票时,销售企业就可能通过虚构成本来隐瞒利润。我们在对某集体企业改制评估时发现,企业部分原材料的购进只有仓库的验收入库单,暂估入账的材料达8145万元,均虚列入应付账款,而虚购进的材料通过领料单逐步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隐瞒利润8145万元。
(三)购置固定资产,挤入生产成本。如对某企业的审计评估中发现,该单位账外固定资产数量特别多。原来该企业在购进固定资产时,要求销售单位将增值税发票开为材料配件等。这样,企业不仅可以挤占生产成本,隐瞒利润,偷逃国家所得税,而且可以将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变换为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国家的增值税。
从审计情况看,企业财务报表造假的手段越来越隐蔽,越来越复杂。单从原始凭证上看,假购货发票、假出库单、假入库单、假保管账、假成本计算单等就一应俱全。企业采取假账真算的办法,在假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依照规范的核算程序和方法,“按部就班”地进行会计处理,假中有真,真中有假,鱼目混珠,真假难辨。这就要求我们审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严格按照《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审计,以确保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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