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广东清远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已公布,6月2日起发放证书,具体详情如下:
各考生:
我院定于6月2日起发放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名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证书人员:在清远考区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的人员。
三、领取办法: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领取;代领的,凭代领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领取。
四、发放时间:6月2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五、发证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楼9楼。
六、咨询电话:3386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