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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错了吗?

时间:2022-05-22 03: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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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错了吗?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之说,出自4月22日钱理群先生在“《理想大学》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钱理群老而弥坚,火力激烈,不减少壮,批判大学教育,语惊四座,他称现在的大学,正以一种“实用主义、实利主义,虚无主义的教育”,培养一批“绝对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所谓绝对,“指一己利益成为他们言行的唯一的绝对的直接驱动力,为他人做事,全部是一种投资”;所谓精致,“指他们有很高的智商,很高的教养,所做的一切都合理合法无可挑剔,他们惊人的世故、老到、老成,故意做出忠诚姿态,很懂得配合、表演,很懂得利用体制的力量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为此,钱理群举了一个号称是“文学概括”的案例。有一学生,举止礼貌,听课认真,课后找到钱理群,夸他授课精彩,这不是客套话,该生能把这堂课哪里讲得好一一指出,说得头头是道,一来二去,渐渐赢得了钱理群的好感和信任。第四次来听课,该生恳求:钱先生,我要到美国留学,请您写一封推荐书。钱理群欣然同意。但是,写完之后,这个学生再也不曾出现。钱理群认为:“这是一个绝对的利己主义者,他的一切行为,都从利益出发,而且是精心设计……”

这个学生的行为的确过分,理性到极致,即成冷酷,最是令人厌恶。不过,假使他拿到钱理群的推荐信之后,继续听课,三节也好,五节也罢,钱理群对他的印象会不会有所改观呢?恐怕批判的语气有所弱化,不会再用“绝对”、“精致”等修饰,其实质并无变易:这是一个利己主义者,他来听课的目的,就是为了那一封推荐信。

(钱理群)

发言之时,钱理群可能不会想到,“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之说将风靡一时,不仅构成了对一个群体与一代人的定性,还构成了对一种社会现象与思潮的批判。质言之,这个说法正契合了时代的迫切需求。它的诞生,使当下的种种病态、种种乱象,迅速找到了责任人。以至在一些人眼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俨然是社会溃败的罪魁祸首。

只是需要注意,如果祛除修饰,单单一个“利己主义者”,还能流行起来么,就像那个学生,倘多听了三五节,不再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只是“利己主义者”,还会令钱理群如此气愤、厌恶么?利己主义者不是今天才有,利己主义者的毒害不是今天才被发现,为什么加上“精致”,顿时焕然如新,气象万千?检索钱理群原文,共计两个修饰词,“精致”之前,还有“绝对”,为什么在传播过程当中,后者被舍弃,只保留前者,须知相形之下,“绝对的利己主义者”的杀伤力,更甚于“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我琢磨,世人讨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也许不止因为“利己”,更是因为“精致”。利己主义者古已有之,批判了数千年,早不新鲜,哪怕是“绝对的利己主义者”,有时都难以唤醒世人的憎恨。“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则近乎新事物,不仅利己,还要精致,精致不仅是利己的方式,还可以为利己遮掩、辩护,恰是后者点燃了批判者的怒火:利己可恶,为利己粉饰更加可恶。而且,按钱理群的定义,“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乃是现时代的特色产品,这是一个粗鄙时代,利己偏以精致而行,所形成的反差,实在令人怒不可遏。

不过,精致是表,利己是里,精致是枝节,利己是主干,这一点必须分清,不要被花团锦簇的文学修辞所蛊惑,以至颠倒了主次。如果精致不是用来修饰利己,它还值得批判吗?如果利己主义本身不是一种罪过,那么对“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批判还能否成立?

所谓利己,就是自私。自私是人类的本性。人性当然不是豁免于批判的理由,然而对人性的态度,往往能测出批判的深度。我们对于人性,尤其是人性当中的幽暗意识,必须给予最大的尊重,然后再谈约束、教化。倘非如此,而是不分青红皂白,不管三七二十一,刀劈斧凿,强行改造,譬如“斗私”,企图祛除人类的自私基因,结局却适得其反:以无私的名义批斗自私,只可能使人类愈发自私,从而使社会礼崩乐坏。说到底,无私是一种美德,自私则是一种本分,前者值得赞美,后者却无可厚非,两者并不必然冲突,不必厚此薄彼。

对自私,要警惕;对自私的批判,更要警惕。孟子斥杨朱自私:“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实则这只是杨朱的一面。孔子贵仁,杨生贵己,贵己包含了自私,却不等于自私。如杨朱所云:“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不拔一毛而利天下,这是自私;不取天下以利一身,哪里还是自私呢?杨朱讲究既不损己利人,亦非损人利己,以期天下大治,孟子断章取义,只取前者,遂将杨朱塑造为自私的典型。说起来,孟子歪曲杨朱,才是真正的自私呢。

批判自私,并非为了否定自私,而是为了完善自私。因为自私不是一种原罪,甚至谈不上错误:利己的同时,只要不曾损害他人的权益,无论怎么自私,都不成问题。我们都该听过“经济人假设”,其基点就是自私。所谓经济人,便是利己主义者。毋宁说,这是中性概念,不该被苛责。一个人,承认自己是利己主义者,至少坦诚;明明自私,却不承认,反而以无私自命、掩饰,则不啻是伪君子。

说到底,对于利己主义者,不宜以道德评价,更不必施加道德批判。利己与自私,乃是基于人性的一种事实。无论怎么修饰,绝对抑或相对,精致抑或粗糙,都无法改变这一残酷的事实。千年以前如此,千年以后恐怕还是如此。对钱理群这样的教育者而言,赋予利己主义者以“超越一己私利的大关怀,大悲悯,责任感和承担意识”,正是他们的责任,只是,经过他们的教育,学生依旧“将个人的私欲作为唯一的追求、目标”,这则不是利己主义者的失败,而是教育者的失败。教育者应该反思,而非把责任全盘推给利己主义。

钱理群对“绝对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批判,无疑属于道德批判。他强调,利己主义者将自己套在“名缰利索”之中,自我庸俗化,“这样的人,一旦掌握了权力,其对国家、民族的损害,是大大超过那些昏官的”。这等论断,恰好暴露了道德批判的命门。权力者对国家、民族的伤害,与个人的德行,庸俗还是高尚,昏聩还是精明,关系实在不大,更多取决于制度对权力的限制。要知道,最不坏的制度设计,正在于把所有人都假定为利己主义者(无赖、恶棍、小人等)。

8月5日

供《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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