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原文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39号)关于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类别、等级的要求,我部起草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7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gc@。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邮编100835。
资质改革期间,我部正常受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事项。
附件: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7月2日
附件下载:
1、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
2、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
3、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
链接网址:http://www./zqyj/20/t2002_246150.html
通知的附件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中第三项施工资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序号18中涉及到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改革措施是并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改革涉及到古建筑行业的发展和相关企业的自身建设,望有关单位及个人积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反馈意见,现将反馈意见时间节点及通道告知如下:
1、截止时间:7月17日24时;
2、反馈方式:请将您的反馈意见发送至指定邮箱:sgc@
3、原文网址:http://www./zqyj/20/t2002_246150.html
相关问题咨询:曲云华 13911772400(同微信)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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