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在3-5月增值税1%的基础之上,延长至12月31日。也表示着今年一年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不仅个人所得税能够核定征收,增值税还能够按照1%的征收率缴纳,综合税率将至3%。同时,这种政策还是不用实体办公,只需要将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在税收优惠政策园区,然后按照相关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和附加税即可。
一、针对办理有限公司可以享受的税收返还政策如下:
通过有限公司的形式入驻园区的,纳税后,可享受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享两部分的财政扶持:
奖励的比例:
1. 增值税;扶持企业增值税缴纳总额地方留存部分的50%—70%,地方留存40%;
2. 企业所得税;财政拿出企业所得税缴纳金额的地方留存部分的50%—70%作为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返还奖励。
二、针对办理个人独资享受核定征收的企业如下:
通过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入驻园区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行业利润率%进行核定征收,再按照5%-35%超额五级累进制计算出所纳个税。增值税按照1%缴纳,附加税则按照0.06%。
应纳税所得额=开票额×10%(行业利润率核定10%)
个人所得税纳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5%—35%)-对应速算扣除数(0—65500)
例如:某工程设计服务类的企业在园区开设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预计年开票额为400万,那么企业需要交纳多少税款呢?
增值税=400万÷1.01×3%=3.96万
附加税=400万÷1.01×0.06%=0.04万
个人所得税=400万/1.01×10%×30%-4.05万=7.83万
如开票额为400万总纳税额为:3.96万+0.04万+7.83万=11.83万
注:个人独资企业无20%的分红税,因此将增值税、附加税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完成后,剩余资金即可直接“公转私”到法人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