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洪振解读合同篇
《民法典》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洪振律师解读
这里的无权代理是广义上的无权代理,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等情形。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如果没有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合同无效;如果合同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在不违反其他强制性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合法有效。
追认包括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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