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
导语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府办函[]430号)精神,为积极落实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保政策,市财政设立支持中小微型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
1支持对象
(一)在我市完成商事登记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未在“佛山扶持通”平台列入失信名单。
2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对出口额在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以下,向经国家批准从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已缴纳保费的企业,投保除“中型企业新兴国际市场政治风险及附加订单险”专项及小微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两项保险业务之外的其他短期出口信用险(简称一般企业类)并获得度省财政支持的,以省财政支持的金额为依据,按一定比例配套支持。
☆(二)对至1-6月企业购买资信产品和资信服务(含海外企业资信报告、进口采购分析报告、海外采购商/供货商名录报告、全球行业报告、国别风险分析报告和全球银行资信报告等)的费用,按一定比例支持,单家企业本项支持最高不超过1万元。
以上扶持项目,单一企业获得资助的最高金额为20万元。获得扶持的企业支持金额低于1000元的将不予支持。
3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一般企业类出口信用保险资金扶持的:
1.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中小微型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方向)资金申请表(一般企业类)(附件1)。
2.《一般企业类业务保费减免申请汇总表》(附件2,由保险公司填写并盖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中小微型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方向)资金汇总表(一般企业类)(附件3,由区局填写)
5.商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购买资信产品和资信服务(含海外企业资信报告、进口采购分析报告、海外采购商/供货商名录报告、全球行业报告、国别风险分析报告和全球银行资信报告等)的费用扶持的:
1.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中小微型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方向)资金申请表(购买资信产品/服务)(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保险公司出具的资信调查费/资信报告费缴费通知书复印件。
4.保险公司开具的资信类产品或服务费用发票复印件。
5.企业支付资信产品或服务费的付款银行水单。
6.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中小微型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方向)资金汇总表(购买资信产品/服务)(附件5,由区局填写)
7.商务部门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4办理时间
-08-06至-08-14 23:59:59
企业须于8月13日前在佛山扶持通平台(网址:http://fsfczj.)在线填写申报项目。区局须在8月20日之前在完成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盖章(附件5),连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市局收取一份)一并提交给市商务局。
来源:佛山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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