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承租西安高新区公租房的申请人二次申请调换公租房房屋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已承租的公租房住满一年以上;
二、因生育子女家庭成员增加,现有住房面积无法满足的;
三、符合公租房配租资格申请条件的。》》》西安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申请条件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承租人可前往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办理二次配租资格的申请,在审核通过后,可在公租房系统中二次提交配租资格申请,待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房源摇号分配。
需进行二次申请调换房屋的申请人只能申请一次调换。若二次申请人放弃摇号分配的房屋,则二次申请调换申请资格终止,后期将不予受理调换申请;若二次申请人在摇号中未分配到房屋,可参加下一轮摇号,直至摇号分配到房屋或公租房配租资格有效期终止(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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