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间甲酚反倾销调查的延期。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7月29日,商务部发布第3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间甲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鉴于本案情况较为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1月28日。
资料来源:商务部网站
编辑:Robin 媒体合作:010-8837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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