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100字范文 > 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如何构建与优化?这儿有答案!

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如何构建与优化?这儿有答案!

时间:2022-01-15 17:23:38

相关推荐

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如何构建与优化?这儿有答案!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城市,在近40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摸索、提炼、完善自身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形成相对完善的公共安全治理模式。

深圳市公共安全治理的发展脉络

深圳市作为改革开放40年发展的一面旗帜,同其他特大城市一样,也面临着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社会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严峻的安全形势考验,在应对这些重大安全事件的实践过程中,深圳公共安全体制也得到了不断的优化与完善。

深圳公共安全治理理念的全面转变。1993年8月5日,深圳市清水河地区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案,直接导致15人丧生、800多人受伤,3.9万平方米建筑物被毁,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此次爆炸案反映出当时深圳在公共安全监管方面的诸多漏洞,自此,深圳公共安全的治理思路发生重大转变,从重视事后应急转变为事前预防。多年来,深圳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的思路,以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为主线,通过合理规划设计、严格监控管理过程、完善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开展城市公共安全治理。

深圳“大部制”改革():构建以应急管理为核心的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非典”事件平息后,深圳开始建立适合自身的应急管理体系。深圳开展“大部制”改革,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共安全体系进行全面改造,形成了以应急管理为核心的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

其一是建立了一套反应快捷、保障力强的“大应急”体系。深圳在全国率先整合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全民防控职能,组建了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推进了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同时建立了“大会商”、“大防御”机制,并探索实施“巨灾保险制度”。

其二是注重依法行政,不断推进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此外,深圳还建立精细化标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智能化和现代化水平。

广东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深圳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全面升级。年底,深圳光明新区发生了“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死亡77人,涉及员工4630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8112.23万元,影响巨大。事故发生后,深圳市政府重构公共安全体系。

一是重新独立设立安全监管局,将市应急办、市经贸信息委和市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职责重新划入安监局。二是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包括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和深化月度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完善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等。三是设立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为深圳的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提供智库支持。此外,深圳还出台了一系列公共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等。

深圳市风险预防机制不断完善

深圳不断将城市风险关口前移,构建了城市风险评估、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社区建设等事前风险预防体系。

一是城市风险评估机制。自开始,深圳开展城市公共安全评估工作,系统全面地排查城市各类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二是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深圳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相对完善,包括了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机制、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安全宣传教育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安全生产总体规划机制、基于重大事故灾害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带动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推行。三是安全社区建设机制。深圳积极推广创建安全社区,设置市、区、街道三级安全监管机构,目前已有49个街道启动创建工作,12个区(街道)获得“全国安全社区”称号。同时,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建立隐患“户口簿”、公共场所流动人口流量监测、“楼长制”等制度。

安全治理机制推陈出新。一是专项整治机制。深圳每年开展城市公共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如为“社会矛盾化解年”,为深圳“城市治理管理年”,为“城市质量提升年”。二是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安全生产诫勉约谈制度》,又出台《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原有的诫勉约谈制度的约谈对象、情形、程序等进行了修改完善。

深圳市事后应急机制得到深化

深圳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和资源信息库,建立了应急救援演练制度、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等。同时,深圳建立了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跟踪督办等一系列制度。在事故责任追究方面,深圳不断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监管部门的主管责任,制定了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等制度,同时在逐步探索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时相应的职业禁入制度等责任追究机制。

支持性机制不断创新。

一是资金保障机制不断创新。深圳在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方面的资金保障机制主要分为政府财政提供的专项资金和通过市场化运作的保险保障机制。二是智库支持机制不断完善。成立了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以聚集国内外有关公共安全领域的顶尖人才,专项研究城市公共安全领域课题。三是技术推进机制不断推进。目前,深圳的智慧城市建设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有关城市公共安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业态的发展也处在国内领先地位。

深圳市面临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虽然深圳在城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然在以下方面值得完善和优化。

制定城市安全总体战略,推进重大决策终身问责制,推动特大城市可持续发展。

首先,城市在土地资源开发方面,应将城市公共安全的整体规划纳入其中,立足特大城市在立法、人才、技术方面的优势,制定具有前瞻性的城市公共安全发展战略,推进和完善公共安全相关标准,探索建立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将特大城市目前的超常规发展状态纳入规划考量,将公共安全规划纳入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淘汰落后低端产业,进行城市产业升级,优化产业布局,减少城市因为低端产业管理不规范所造成的事故隐患;发展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通过工艺、材料和技术夯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应对风险的能力。

其次,应推进重大决策终身问责制,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规划纳入问责视野。就我国目前政府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内在逻辑而言,领导干部的个人意志仍在重大决策中占有重要位置。深圳等特大型城市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布局、生态保护等关乎民生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仍和地方官员的个人意志密切相关,推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制,并将与城市公共安全相关的建设、规划项目问责纳入其中,可使政府对其决策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

借力科技,走向智能化、规范化的公共安全监管。

首先,应支持培育公共安全相关产业发展,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技术创新。

其次,应加强公共安全技术领域科研和产业的相互结合,实现成果的顺利转化。

再其次,应高度重视物联网等技术的风险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护信息安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是一把双刃剑,虽然其在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方面将发挥巨大作用,但是其自身的安全问题也将带来诸多新的问题和不确定因素。只有解决好相关的技术安全问题,才可以推进其应用。

机制体制改革,破除信息孤岛,完善部门联动机制。

首先,应完善公共安全治理部门联动机制。国家最新的公共安全治理机构改革,其实质是合并分散在各部门有关公共安全、应急救灾的职能,通过机构合并破除部门分割、联动不力等问题。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机构改革不能瞬间消弭原有的问题,在实践中仍会存在诸多问题。在深圳等特大型城市的机构合并过程中,就存在“受机构合并、职能分离影响,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产生了新的职能交叉和监管盲区”等问题。因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相关城市也将继续探索怎样与上级体制对应,进行工作衔接等问题。

其次,应进一步破除信息孤岛问题,实现资源与信息的整合。目前特大型城市中有关公共安全的数据仍分散在不同的业务系统中,部门间、区域间的数据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应该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搭建数据开放共享平台。

培育社会组织,强化信息公开,进一步发展多元共治。

首先,应培育社会组织,促进其参与城市公共安全治理。应当逐步降低社会组织登记注册门槛,扩大直接登记范围,深入推进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为社会组织设立提供便利。通过建立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转移政府职能的方式,促进社会参与公共安全治理。依靠政策激发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内在动力,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探索创建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安全治理新模式。同时,培育专业的服务机构,承接政府部分职能;逐步推动成立安全生产联合会,统筹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探索制定中小企业安全技术服务资助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制度等。

其次,应加大政府在公共安全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让信息更为透明,政府和市民通过有效的沟通,呈现出进一步的合作姿态。

▌作者: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 郭少青 陈家喜

▌编辑:中国应急管理报 新媒体中心 董臣

投稿邮箱:yjgltougao@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