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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安排 | 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安排

时间:2020-08-02 18: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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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安排 | 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安排

01

考试资格

考生登录“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系统”,即可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02

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测试和线上平台远程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和专业潜能,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03

考试时间

1.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心理测试:7月16日9:00-16:00;

2. 线上平台远程面试:7月16日7月17日9:00-16:00。

04

考试流程

1. 请考生于7月15日17:00前,打印并手工填写《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线上面试承诺书》(点击此处下载),填好后拍照发送到beichengzhaoban@,文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承诺书”;

2. 线上平台远程面试使用“钉钉”APP进行(点击此处下载《使用钉钉APP考试流程》),请考生于7月15日15:00前,使用手机下载“钉钉”APP,使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1”注册钉钉账号,注册后打开钉钉的“通知”,并保持在线状态,当日15:00后考务人员会逐一呼叫考生进行测试,告知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心理测试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请考生务必做好记录,7月16日考试使用,同时告知考生7月17日面试的待考时间段;

3. 7月16日9:00-16:00间,考生登录“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系统”,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侧“成绩查询”,可看到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心理测试的考试链接,点击链接考试并提交即可(心理测试需用7月15日考务人员告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必须正确填写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意多次提交无效;

4. 7月17日考生按照15日考务人员通知的待考时段,保持钉钉在线,并打开钉钉的“通知”,准备好所有报名材料(点击此处查看简章要求),等待考务人员视频呼叫;

5. 接到考务人员视频呼叫后考生进入虚拟考场按照考务人员要求认证身份并检查考试环境;

6. 按照考官要求进行面试;

7. 得到考官确认考试完成指令后考生方可退出考场,考试结束;

8. 考务人员会在待考时段内随机呼叫考生参加考试,当时呼叫无应答的考生将排到所有考生的最后,等待下次呼叫,呼叫三次仍未应答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05

考试须知

我校第二学位招生考试纪律要求与高考一致,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须知事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者责任后果自负。

1. 考试应当在密闭、安静的环境中进行,除考生外不许其他人员在场;

2. 考生应在考试前确保考试使用的手机电量充足、网络畅通、声画正常,并开启免打扰模式避免电话呼入打断考试;

3. 考试全程考生不允许私自录音、录像,不允许散播考试内容,若发现考生有此类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者成绩无效;

4. 考试全程考生一律不许提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身份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处理;

5. 考试过程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一旦发现冒名顶替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向上级单位及有关院校进行通报。凡在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 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后果有考生自负。

06

咨询方式

1. 电话:010-62321818;

2. QQ:206703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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