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渐近的六月,国家电网在参与电力市场改革过程中密集发力。
售电方面,国家电网发布了《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试点开展相关售电业务的工作意见》,将主动出击以省级电力公司试点开展相关售电业务(详细请戳重磅 | 国网发文将开展售电业务,凛冬将至?)
晶见了解到,国家电网在增量配电方面也同样重拳出击,发布了《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末附全文)。梳理了文件内容后,我们归纳了其主要要点:
突出了主动出击
督促省公司营销部开展信息收集与传递工作,省公司、地市(县)公司营销部负责牵头签订合作意向书,并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主动对接”“深入走访”和“及时传递”等。
并没有要求控股增量配电网是一大亮点
招投标方面,试点项目批复后,由省公司人资部负责与合作方共同注册用于投标的混合所有制公司(暂不涉及机构及人员问题)或由省公司营销部牵头组建联合投标体,参与试点项目投标。
在项目预算方面,对公司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供电公司,由其提出投资需求,省公司上报项目计划和预算,纳入总部年度综合计划、预算、采购计划;对公司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供电公司,由其自行制定预算和采购计划,履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
晶见与国网区域参与过增量配电网项目的相关人士探讨后,初步认为该文件的主要作用在于:国家电网公司将全面介入增量配网,落实了责任主体;不要求必须控股;这两条都将减少省公司的压力;
晶见认为,国网公司日前在售电与配电领域发文是积极参与电改、明确责任主体的表现,但要注意在工作推动过程中相关法人主体的独立,避免出现“发输配售”中的“输配售一体化”局面。
附: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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