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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公开选调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编制人员1号公告

时间:2020-01-01 23: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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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公开选调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编制人员1号公告

镇平县公开选调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编制人员1号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县直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在岗人员中择优选调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10名。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选调范围

从县直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在岗人员中选调。

三、选调岗位与名额

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所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镇平县公开选调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四、选调人员纳入财政预算,实行财政预算全额管理。

五、选调条件及专业要求

(一)具备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第一学历为普通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执法资格证;

3、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形象良好;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规定条件和任职资格者均可报名。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6月24日上午八点至6月26日下午四点。报名时本人需上传1寸证件照(白底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编制册等证件原件的清晰照片,以及相关资料原件的清晰照片。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八点至十一点半,下午三点至五点半)在镇平县教师进修学校(镇平县中山大街与泰山中路交叉口西北150米)电教楼一楼西侧教室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本人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编制册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编制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相关资料。并填写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招聘的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可请示市人社局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2:1,否则降低招聘指标数,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公共理论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考务、体检费用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笔试、面试均每人每科30元。体检费用按实际需要,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免交笔试、面试费。

八、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招聘咨询电话:0377-60379198

监 督 电 话 :0377-65617977

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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