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打开新闻,就看到了一则
[湖南沅江泗湖山镇发生一起家庭命案],这篇新闻报道说:
12月3日12时24分,沅江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泗湖山镇东安垸村发生一起命案。经查,受害人陈某(女,34岁,沅江市泗湖山镇人)被人杀死在自家卧室内,身上多处刀伤!
而警方锁定的嫌疑对象竟然是死者儿子吴某康,六年级在校学生。而他的动机是"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母亲打后心生怨恨",于12月2日晚9时许持刀将母亲杀死。后被邻居发现报警。
不知大家看到这则新闻作何感想?这是一桩人间惨剧!母亲和儿子都为此付出了沉痛代价!
大家应该还记得北大弑母案,因不满母亲管教嫌疑人到现在都没有抓到。
还有13岁女生肢解同学的案件,只因不满同班同学长得自己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在家中杀害并且分尸。
每一件凶案都是因为不满
有人说拳头和暴力下培养的孩子只会用同样极端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
现在的孩子,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渠道,获取有益无益的知识,如果父母跟不上孩子的步代,就会产生隔阂甚至不服管教,他会认为他懂得比你多,父母再缺点多多,矛盾深化,危害显出是必然的。这是一个好的时代,也是一个坏时代!
犯罪低龄化,这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教育孩子,不仅仅是学习知识,更要关注孩子的心理教育,错误的家庭教育,有时不仅会毁掉孩子,也会毁掉自己。
而根据刑法规定,低于14周岁的一律免责;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爆炸、投毒等八种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对于这则刑法规定,好多人都表示难以理解!这样会不会让孩子有犯罪都不用承担后果的意识,应该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