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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00万对夫妻离婚:“离婚冷静期”机制 真的有用吗?

时间:2023-08-23 12: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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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00万对夫妻离婚:“离婚冷静期”机制 真的有用吗?

小潘·热点新闻系列小潘谈情说爱 签约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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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结婚就有离婚,有喜悦就会伴随着悲伤;近些年来,随着离婚率持续攀升,离婚登记数量当然也飞速增加。离婚人数仅226.9万对,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446.1万对,比上年增长2.0%。全国离婚登记人数延续上升的趋势,三季度全国登记离婚人数310.4万对,同比增长7.1%,预计全年离婚人数应该会超过477.6万对。

离婚率的不断上升从表面上给出一些信号:现代人对待爱情的态度过于轻浮,说结就结,说离就离。其实不然,剥皮抽筋看到事物的本质之后,你会发现,现代人对爱情的渴望越来越强烈,对精神满足的需求越来越高,这才是离婚率上涨的背后原因。

拿五六十年代来说,那时的夫妻很少离婚;因为离婚成本高,两个人结婚本就是一起承担生活成本,减轻经济负担,“男主外、女主内”,养儿育女传宗接代过好日子。客观而言,那时候的婚姻就是婚姻,没有掺杂太多的儿女情长,也几乎跟爱情无关。那个年代虽说也推崇自由恋爱,但是大都是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多年轻夫妻,也是先结婚后培养感情。

这里的“感情”并非是爱情。感情是分很多种的,夫妻恩情和夫妻爱情也是两码事。前者更偏向于亲情关系,后者才是罗曼蒂克的浪漫主义。但是爱情往往是经不起岁月推敲的,当爱情沦陷在现实婚姻的柴米油盐里之时,所谓的浪漫就很快烟消云散或者是转变为亲情,说到底,爱情的最后归宿也是瓷实的亲情。

然而,很多女性在婚姻里追求的便是爱情;可是爱情有保质期,据心理学家研究认为,爱情只有6个月到三年的保质期,过了这个时间段,爱情将以其他形式存在,如亲情关系等。所以,婚姻世界里,永远没有浪漫的天长地久,而是平平淡淡的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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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方报道称,在过往的离婚案中,有超过7成的女性是主动提出离婚的。其实这数据并不令我感到惊讶。从古至今,女人在家庭地位中一直处于劣势或者弱势,在传统的婚姻模式“男主外女主内”里,女人只能承担相夫教子的角色。如若遇到事业和家庭二选一的选择题,女性必定只得放弃前者,舍弃后者。而今,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男女平等的意识已经深入年轻人的人心。很多夫妻再次遇到事业家庭二选一的选择题时,已与往日不同。并非是女性做出牺牲,而是男女商议如何达成平衡融洽的相处,等同的牺牲,共同的进步。

当然,有一部分男性,仍然具备强有力的“大男子主义”,他们根深蒂固的认为:女性就应该在家里洗衣服做饭养孩子;这样的意识之下,他就不容许女性有任何商量与选择的余地,然而当女性在具备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独立能力之下,也是不接受男性的“强势安排”的,所以,谈判破裂的结果就是婚姻的破裂。

换而言之,近些年来,离婚率的不断攀升,侧方面反映出男女平等意识的上升,以及男女关系已经进入一个需要被时代考验的新阶段。在12月24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上。有委员就曾提出建议——婚姻家庭编草案中涉及的“离婚冷静期”适用应当设立甄别机制,引起热议。有部分网友认为,“离婚冷静期”或能减少冲动离婚行为。

离婚冷静期是否能降低离婚率?我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从目前状况来看:1,当下年轻人,闪婚闪离的现象比较频繁;2.“独生一代”的年轻夫妻,组建家庭的过程中,更需要耐心和转变,然而“独生一代”又比较自我,很难在短时间内接受婚姻的枯燥转变,冲动之下容易离婚;3.“离婚冷静期”可给予年轻夫妻缓冲的阶段,客观上而言会降低离婚冲动情绪,但是,依旧处于治标不治本的阶段。

换句话说,离婚率的攀升,反映出的并非只是年轻人情绪的急躁,而是反映出了新型社会关系下,人们对待爱情与婚姻有了新的看法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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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离婚这件事来说,我国离婚有两个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前往民政局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前往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现在,民法典草案拟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民法典草案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期满后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简而言之,离婚更麻烦了。

从两个角度来说,对于冲动之下提离婚的夫妻,这种制度会给他们一个冷静的缓冲机会,30天之内改变想法的可能性很大;挽救夫妻关系的同时,也造福于一家老小。但是对于那些深受家暴(包括性暴力、冷暴力)的受害方而言,只要对方不愿离婚,那么受害方就只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特别是冷暴力下遭受折磨的女性,她们根本无法收据证据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判离,她们就只能饱受男方的精神折磨。

那么就“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来看,其效果也是一把双刃剑,利弊相当;那么与其如此,倒不如再设立一个“结婚冷静期”机制,对想要结婚的年轻人,进行婚前的最后一个考验。毕竟离婚的源头,就是找错了人。跟错误的人结婚,才导致婚姻的最终破裂。当然,有人也说,不论跟说结婚,也都会明白:婚姻依然是爱情的坟墓,自由的牢笼,不论你当初多爱对方,结婚多年以后,你依然会后悔当初的决定。

的确,婚姻是枯燥的,每对夫妻的婚姻都逃不过这样的宿命。但是,偶尔的后悔并不代表婚姻的不幸,只有处于争吵、冷战、无性等处境下的夫妻,才是真正的代表着婚姻的不幸。我常对读者说,与其在婚后,试图找各种办法,改变对方以及规避婚姻里的雷区,倒不如在婚前多长长眼,找一个更合适的人结婚。哪怕,你婚后依旧会感到后悔,但起码不会感到生活无望,人生绝望。

从事恋爱婚姻行业这些年,我经常看到冲动结婚的例子,但是却很少见到冲动离婚的案件(当然也有);因为很多夫妻之所以走到离婚的地步,都是因为长期的矛盾积累,囤积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最终才不得不以离婚来挣脱泥潭。说句文艺的话,就是:所有的离开,都是提前准备好的。

夫妻关系的变坏,是从某一些小事开始的,当这些小事没有被双方重视的时候,另外的矛盾也会因此而起,连带反应之下,夫妻之间的感情也就此出现裂痕。有些人会见缝插针,催生婚外情出现;有些人则对“裂痕”熟视无睹,继续我行我素,直至裂痕到了无法修补的地步,接受婚姻破裂的事实。

所以,个人认为,与其在“离婚冷静期”上下功夫,倒不如真正的建立“结婚考察期”制度,因为步入婚姻之前,我们都不得不明白这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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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婚姻与爱情的本质不同

婚姻属于生活的一部分,柴米油盐是常态。我们进入婚姻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与生活作斗争的准备。肩负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牺牲更多的自由时间和个人理想。结婚,是将两个家庭的利益最大化,也是让两个人的结合能够更好的应对生活的困苦,同时,两个人的结合也会带来更多的家庭矛盾(如婆媳矛盾、妯娌矛盾等),所以,这就要求新婚夫妇,要摆正心态。不能认为,结婚以后,就可以凭借“结婚证”一劳永逸。

结婚,这是婚姻生活的一个开端,往后的日子,艰辛不断,但是要携手共进;因为,不论我们与谁结婚,都无法逃脱现实生活的磨难,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男人乐于出轨,但是却不跟第三者结婚的原因——因为他们知道,不论与谁结婚,新鲜感都会消失,枯燥的日常又将成为生活的全部。与其换来换去重来一遭,倒不如苦中作乐,与对方一起成长。

第二,不应该失去自我与独立的能力。

这里的自我并非是“自私”,而是当你一个人生活时的“自我状态”;一个人可以过得很好,那么两个人就可以过得更好;相反,当你一个人时,都无法打理好自己的生活,那么面对两个人的生活,就会变的更加焦虑与不安。

独立,是拥有幸福婚姻的必要前提;当女性思想不独立的时候,容易在家庭中沦为“弱势地位”,不被丈夫尊重;当男性经济不独立的时候,容易被父母掌控,婆媳关系也会因此而产生。

因为大家长制度下,父母为子女买房买车办婚礼,那么理应,子女也要对父母言听计从。可是如今的独生女性格比较自我,与老一辈的生活方式大有不同,矛盾自然会发生,如果丈夫没有经济或者经济基础薄弱,需要父母支持,那么在这种状况下,丈夫就会在婆媳矛盾中一边倒的维护母亲,而忽视妻子的感受,继而恶化婆媳矛盾,婚姻也就此破裂。

第三,三观相配比物质相配更重要

现代婚姻也讲究“门当户对”,不过当下的门当户对更讲究,精神三观上的契合。因为同样财富的暴发户和商人世家,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即使拥有同等的财富值,但是三观与家风却处处违和,两个家族因为物质利益联姻的话,也会因此而葬送儿女的幸福。

因为生活观念与处事态度的不同,必然会引发小夫妻婚后的各种争吵。三观的不融合,是无法改变的;两个人在一起,处处不合,针锋相对,终究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所以综上所述,针对适婚男女设立“结婚考察期”,显然比“离婚冷静期”更为实际和重要。

当然,就目前来看,结婚率低,离婚率高,已经成为十几年来的社会常态,有人就开始说:社会变坏了。其实我并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很多人对于婚姻的态度变化,恰恰来自社会的进步,生活质量的提高,一个人也能独立生活,而不用依附于家庭,这也并非坏事。所以希望,年轻人们,一个人时可以活出一个人的精彩;两个人时要过出两个人的幸福。结婚需谨慎,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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