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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先告状?男子实名举报警察打人 警方:他打警员妻子在先!

时间:2018-09-03 22: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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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先告状?男子实名举报警察打人 警方:他打警员妻子在先!

21日,湖南衡阳,男子贺某实名发帖称衡阳警察打人。什么,警察打人了?这个实名举报注定不一般。果然,网友在观看了相关视频之后愤怒了,但是这个愤怒却有些出乎男子的预料。这起事件的过程看似简单而又同样短暂。22日,衡阳警方发布调查通报称,当日贺与女童产生矛盾后先将与其理论的女童之母友人、女警龚某踢倒在地,同为警察的女警丈夫张某赶来才动手。

张某将贺某打到

这件事情的起因是男子贺某与女童产生矛盾。很多网友都在疑惑,一个成年人怎么会在吃饭的时候与别人家的小女孩产生矛盾?关于这个点网上的说法很多,当然,作为一个媒体人,不信讹、不传讹是基本的操守。我们唯有相信公安机关的调查,期待真相水落石出。

法治社会,打人是不对的,警察也不能打人。贺某的举报正是基于这一点,但是遗憾的是,根据警方的通报,贺某打别人在先,这就在道义上输了一阵。谁先动手,无论是站在法律还是道德的立场上讲,谁就已经理亏。君子动口不动手,这句话更加符合现在的法治环境。无论什么情况,能不动手就尽量不要动手,而一旦动了手,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是每一次都可以是正当防卫的。

贺某因为动手在先,所以他虽然被暴打但却少有人同情。他实名举报自己被打,在很多网友看来,这就是一种孤注一掷的“搏命”的行为。可能因为自己被打了,心中的那口恶气迟迟不能化解,但是他在举报别人的时候,却也把自己推向了舆论的漩涡。公众不但需要了解这起事件的过程,更需要知晓事件的起因以及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而事件的起因或者更深层次的原因,贺某一定是最清楚的。

自己被打了有气难出,但是,他也打了别人,别人被打了心里就舒坦吗?视频的拍摄日期为7月15日,而贺某的举报是在21日。贺某为什么没有选择在第一时间报警?这个似乎不符合常理,除非贺某可以自圆其说。而对方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的原因或者出于自身的身份因素,因为身为警务人员,他们可能知道其中的厉害。身为警务人员知法犯法性质不一样,不是吗?

贺某的行为有点这个意思,他打别人的时候“打的不是警察”,然后自己被打了之后“警察打人了”。这个实名举报多少有些恶人先告状的味道,当然,法律会公正的处理,公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虽然有很多网友认为贺某该打,但是暴打贺某的警察张某却已经被“停职调查”,最终如何处理依然不得而知。这一点,或者就是一个公务人员所不同于普通民众的地方。普通人或者可以破罐子破摔,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但是公务人员则不一样。身为公务人员,不但应该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更应该相信法律,而不应该以暴制暴。暴打贺某虽然能逞一时之快,但既然动了手,就要准备好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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