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长春的许多共享单车都不允许投放,尽管长春的一些市民在使用共享单车出行,但是还有一些市民认为共享单车仍然不够用,有时想骑车时却找不到最近的单车,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记者注意到,市民在大街上骑行的共享单车基本都是那种蓝色的车,是哈罗单车。哈罗单车于4月份开始长春街头出现,但很快被曝出“未批先投”,在长春市并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当时,至少有1200辆哈罗单车被暂扣。
对于这个问题,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市容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共享单车在长春市是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一些公司擅自在长春市内进行投放,按照《长春市市容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长春市对一些共享单车进行扣留和收缴,到今年已收缴了6000多台。
对此,哈啰出行东北地区方面表示,虽然哈罗单车在长春市的街头已经出现,并被一些出行的市民使用,但哈啰单车仍不属于正式运行,目前,哈啰出行方面仍在与长春市有关部门沟通相关正式运行的问题。
然而现在,长春的共享单车终于可以大规模投放运营了。
长春交通局发布:
为了进一步方便市民出行,引导和规范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有序发展,依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我市共享单车发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以便民规范、总量控制、严格管理、定期优化、循序渐进为原则。通过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推进自行车停车点设置和建设,加强共享单车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标准化建设,规范企业运营服务,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解决公共交通覆盖的时间盲区和空间盲区问题,为市民提供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
运营企业承担共享单车运营管理的主体责任。
1、规范投放。共享单车应当有序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域内,不得占用机动车道、绿地、隔离带、无障碍设施等区域和设施,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运营企业应将禁停区域(路段)、严管区域(路段)以及停放要求等相关信息通过适当渠道告知用户。
2、严格管理。通过技术手段规范用户停放行为,按照规定及时整理违规停放的车辆,及时回收故障、破损车辆。加强对共享单车的日常调度,根据骑行需求及时调度车辆,防止出现共享单车大量聚集,影响通行情况。运营企业不得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使用共享单车服务。
3、受理投诉。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处理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将投诉举报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便于政府及时掌握情况,政府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考核。
4、提供数据。按要求,向政府部门提供共享单车运营平台数据,便于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