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受伤死亡人数,经禹城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自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9月1日
二、整治区域
本市行政区域内
三、整治目标
1、电动自行车挂牌检查和“一盔一带”安全检查。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和规范群众骑乘挂牌电动自行车的意识;
2、进一步深化“除隐患、防风险”专项行动,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受伤死亡人数。
3、加大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载人、超员、超载及大货车闯禁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公安机关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通过电视、报纸、网络自媒体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及驾驶员、公职人员、党员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抄送纪检监察部门。
文明、畅通、安全的道路出行环境,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努力共同营造。公安机关在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的同时,希望广大市民主动提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行车走路都要自觉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禹城市公安局
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