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聂永涉嫌受贿一案,由铜仁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后,指定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于8月30日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向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开简历显示,聂永,男,汉族,1971年8月16日生,贵州仁怀人,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聂永长期在茅台集团从事销售工作,曾任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左春林
编辑 肖慧编审 王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