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脱贫攻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党委政府“一把手责任制”,认真分析研判,克服艰难困苦,调整支出结构,督促项目推进,确保12月底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达92%以上、财政涉农整合资金80%以上。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脱贫攻坚。着力调整支出结构,把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拨付列入资金优先保障重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验收和结算审计进度,完善资金支付手续,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结转率在8%以内、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结余结转率在20%以内。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效益。规范脱贫攻坚资金使用,对不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从项目库中进行剔除,对资金支付不规范的,按扶贫资金专户管理要求,列出问题清单,将存在问题一个一个整改到位。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照部门工作职责,把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补齐绩效目标短板。强化扶贫资金在线监管,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加大项目建设进度、竣工验收、审核报账、资金支付等督查力度,着力解决乡镇资金结转结余超标问题。成立检查组对全县扶贫资金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扶贫资金等扶贫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安全有效。
来源: 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