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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3]天价粽子不是事儿 谁在买天价粽子才是事儿

时间:2023-03-16 1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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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3]天价粽子不是事儿 谁在买天价粽子才是事儿

这里的每一句话,是年轻人独立自主的发声。只批评,不抨击;只言理,不舌战;只静思,不妄言。这些简短的评说论道,是一代新“新青年”对世界的关注和希冀,是对明天会更好的企盼。大声疾呼低声絮语间,梦想不再遥不可及。

——酒精测试结果超出醉驾标准两倍多,检察院提诉判刑两个月,却被法院以“驾驶距离不远”为由,免究刑责。近日,这一发生在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官员莫王松身上的故事,成为全国舆论的焦点。据了解,龙岗区人民法院至今以“涉密”为由,拒绝公开此案判决书;而莫王松所在的街道办,至今未按党纪和公务员条例作出处理。

小编陈晓冉:法院在背离法律的道路上开出去太远了

醉驾刑罚,已有立法依据,法院所谓醉驾开出去不够远为由,可说是司法解释擅权,醉酒驾车,不仅在生物学检验上有严格的规定,而且处罚条款清晰明朗。官员醉驾免于刑责,这是地方司法对地方官员赤裸裸的袒护。

简单的醉酒案件,法院能以涉及审判机密和国家秘密,拒绝公开,托词夺理,逻辑搞笑。所谓审判机密,无非以机密之名行苟且之实,所谓国家秘密,无非以国家之名行私利之实。 官员醉驾而免于刑罚,不是他开车不够远,是法院在背离法律的道路上,已经开出去太远了。

小编见贤思齐:公务员醉驾 开多远才算

醉驾已经入刑,醉驾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法律定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一到这位醉驾公务 员这儿就有点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了。驾驶距离不远,多远才算是公务员醉驾的入刑标准呢?相关,法院面对这个问题,还是从严处理较好,毕竟公务员的社会关注度更高一点,如果从宽,群众就很难对法律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其社会影响是不好的。

小编蕞后:本末倒置的行为

既成事实的行为都可因“轻”被免责?不禁让人联想,是否因为这位的身份呢?若法官可“自由裁量”,那要置法律于何地呢?

——1880元!这是北京御茶膳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天圆篮”端午粽子礼篮在其官方网站的售价。根据调查,天价粽子的卖点一是“高端”:主要是买来送礼;二是食材名贵,像鲍鱼、松茸、海参等都成了选料。三是“搭配销售”,除了粽子这一“标配”之外,往往还附有其他礼品,通常为名酒名茶、糕点等。

小编蕞后:别让所有的节日都沦为吃喝的盛宴

记得小时候家家户户都是自己包粽子,那时候粽子口味也较单一。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动手能力却越来越差,“懒得包,买着吃”成为一种习惯,而商家也别出心裁,以各种“家常菜”粽子、“鲍鱼粽”迎合需求。兹以为这个纪念性的节日越来越缺少了本应有的内容,变成了一场吃喝的盛宴,而天价粽子仅是这个“变质”节日的一个小小衍生品,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

小编陈晓冉:谁在消费“天价粽子”才是问题

市场由供需决定,有需要自有供给,小两千的粽子百姓自然消费不起,“故宫督造”的礼盒百姓恐怕也没兴趣,天价粽子的消费群体多为机关银行,作为员工福利下发,或为礼物互相馈赠,这种缺乏有效监管的消费行为中,恐怕也存在贿赂行为。

天价粽子的大规模出现,不是中国老百姓都有了奢侈消费的观念,而是因为有可以大把花钱的各种机关银行,但是在香港,虽然也有天价物品,但在廉政公署严格的肃贪反腐、反商业贿赂的环境中,机关银行怕是没有机会消受这等“福利”。所以,粽子很贵不是事,谁在买很贵的粽子才是事。

小编见贤思齐:平常心看天价

市场经济讲的就是有需求才有供应,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天价月饼、天价粽子、天价茶叶,无 非是有人对天价的东西有需求,对于这种需求,我们无需说三道四,只要天价的东西没有犯法, 或者没有用于违背法律的用途,我们就由他去吧。想吃平价粽子,总还是能吃到的。其实我们要 求不高,只要吃得放心就行了,对吧?

——淘宝的网店要靠信用生存在交易平台上,职业差评师也“应运而生”。他们说,只要脸皮够厚,心够狠,钞票就会不断流入腰包。他们甚至充当网商打手,搞垮竞争对手。“月入不到3万,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差评师。”这是一个职业差评师在百度贴吧里的留言……

小编见贤思齐:网购乱象亟待整顿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淘宝网催生出了五花八门的不正当生意,如淘宝小二腐败,网购违禁物品, 商品名不副实,等等,差评师不过是其中的勾当之一。网络购物是互联网发展的新产物,是必须加以保护和发展的新兴产业。同时,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亟待完善,这也是创新社会管理和互联网管理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相关的专门管理机构和办法出台,不但差评师无所遁形,万罗购物整体也将成为一片净土。在这方面,淘宝网应该多向新浪微博学习一下,如何进行有效的自我约束和管理。

小编蕞后:别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很多时候差评师挑选的首要目标,往往是自身有问题,比如低价包邮、图样和说明不匹配,涉嫌刷信用等。对于这样的店铺,差评师就维权投诉。有的差评师甚至宣称“我们是正义的,是为了完善淘宝规则而存在的!”小编常上网买东西,也会参考商品的评价信息,许多店铺都有明显的刷信用行为。由此来看,职业差评师有存在的必要。但,正义的队伍里难免会有浑水摸鱼之人,别让别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小编陈晓冉:多举报 多调查 网店的门前无赖必然失业

网购差评师,可说是网店的门前无赖,以威胁别人的信用口碑让自己获利,笔者认为这已经属于网络欺诈,处理职业差评师也并非艰难,网络时代的好处即是“一旦存在、永远拥有。”举报的多了,自然也就达到了立案金额,在超出地域范围的情况下,公安部门可以跨区联合,对这些网络无赖进行联合清剿。证据可以通过网店沟通记录进行查证。此外,网店平台的评分系统也应相应调整,加入人工审核,反诉恶意差评的功能,建立黑名单制度,管他如何“心狠厚脸皮”,一样能够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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