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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奎文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时间:2020-10-21 08: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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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奎文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中国山东网潍坊9月30日讯 (记者 韩蓓蓓) 9月30日,潍坊奎文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前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奎文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奎文公安分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奎文区认真贯彻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坚持除恶务尽、重拳出击,深入发动扫黑除恶攻坚战,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会议听取区委政法委(区扫黑办)的专题汇报,并于3月9日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对扫黑除恶工作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专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奎文战役”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奎文战役”重点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拉开了打响“奎文战役”的序幕。

成立了由区级领导同志挂帅的7个专项督导组,围绕六项督导重点,对各街道和成员单位开展了2轮专项督导,促进了扫黑除恶各项措施落实。各街道、各成员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有效推进了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专案专办的要求,政法各部门抽调勇于担当、业务能力强的政法骨干,组成专门工作队伍,全力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深化线索摸排 依法严厉打击

开展线索摸排专项行动,组织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全面摸排,及时、有效、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最真实情况,为重点打击整治提供了良好基础。

目前,全区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67条。其中,中央第5督导组移交线索7条。区纪委监委将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纳入本年度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查处。对近3年来查处的23起涉黑涉恶案件108人逐一排查。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方针,集中打掉涉恶团伙7个,破获涉恶案件8起,对2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聚焦打击刑事犯罪、“土霸王”、“套路贷”等犯罪活动,组织“雷霆”、“铁拳”、“金剑”三大专项行动,共破获刑事案件285起,逮捕80人,采取强制措施243人,直诉83人,缴获枪支33支;着力整顿治安环境,先后4次组织大规模清查行动,清查各类治安行业场所3371处、流动人口4542人、车辆546辆,破获案件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5人。对移送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区检察院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区法院坚持依法快审快判,确保了打击效果。

今年4月份,区法院对潍坊王海岩黑社会性质组织最后一名成员杨建德依法作出有罪判决,至此曾轰动全市的王海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成员全部获刑。经过前段时间的打击整治,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总警情同比下降16.02%,盗窃、抢劫、抢夺、诈骗和伤害等警情,分别下降40.1%、20%、62.5%、20.5%、83.3%,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强化宣传引导 营造浓厚氛围

区街联动再发力。从区财政列支20万元作为专项宣传经费,为全区宣传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下发了《奎文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向政法各单位下发了关于集中宣传省扫黑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了高压态势,先后有10名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走家入户全覆盖。区扫黑办先后印制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彩页、《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修订版)》宣传册各16万份。各街道印制扫黑除恶各类宣传材料、调查问卷20余万份,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警务助理、网格员、楼长、志愿者等走家入户,向居民家庭或个人发放,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广泛利用奎文电视台、潍坊日报(奎文新闻)、奎文长安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高频率、高密度播放、刊登、转载扫黑除恶宣传材料50余篇。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讲座30余次,发放“致教职工和家长的一封信”4万余份。各街道利用QQ群、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为民服务短信平台,推送扫黑除恶宣传信息30余万条。

截至目前,全区共印发扫黑除恶通告7万余份,悬挂条幅3600余条,利用LED显示屏滚动宣传1.9万余条次,入户发放宣传彩页16万份,发送短信30余万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编发信息110余条,网民点击数达40余万人次。扫黑除恶氛围进一步浓厚,基本形成了扫黑除恶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的工作新格局。

加强综合治理 确保斗争效果

全面推进“三位一体”社会治理系统工程建设。目前,区、街道两级综治中心全部完成建设,57个社区综治中心完成改造,覆盖率达87.69%。深化综治维稳网格化服务管理,科学划分二级网格385个,配备网格管理员1923名。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区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已建设完毕,并与公安机关实现联网共享;街道层面有6个完成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其中4个与公安机关实现联网共享;社区层面有53个完成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其中有26个与公安机关实现联网共享;实施“奎文慧眼”工程,发动重点场所单位、沿街门店安装无线传输视频监控探头1700余个。

健全重点人员帮教管控机制。加强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对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加强管理服务,防止他们组织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区司法局依法将涉黑恶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有效防止了其重新违法犯罪。

完善行业日常监管机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由行业监管部门健全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跟踪督导等日常性工作机制,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促进了规范化管理。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重点围绕选举程序、班子交接、制度落实等8个重点进行“二次体检”,确保当选人员政治素质过硬、政治品格坚定。大力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对确定的2个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全面整顿,并全部实现整改达标。完善以党建为引领、以居民自治为主体、以依法治理为支撑的“由民做主”工作模式,增强了基层对涉黑恶问题的“免疫力”。

强化执纪监督 严厉查处“保护伞”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网上信访举报、“12388”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等现代科技手段,畅通举报渠道。注重加强与政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力度,梳理排查问题线索。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

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对今年以来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团伙案件逐一摸排,对涉及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摸清底数。对公安机关、查处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逐案过筛,查阅案卷,认真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查处并给予党政纪处分。现已查结涉黑涉恶腐败问题4起,立案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部分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正在核查。

加大查处力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继续包庇、放任、纵容的,从严从快处理。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进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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