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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医疗保障政策解答

时间:2018-09-06 14: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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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医疗保障政策解答

一、这次疫情中,只要被隔离观察治疗的人都是免费救治吗?

国家、省、市政府都规定,本次疫情流行期间,确诊和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可以享受免费救治。一般的医学观察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相关规定执行。

二、免费救治是全部由医保报销吗?

疫情流行期间,确诊和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救治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给予补助。具体来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等按规定支付,剩余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给予补助。

三、听说自费项目也纳入了报销,是吗?

对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疑似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性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其中对超出现有医保“三个目录”范围的药品按甲类药品报销,医疗服务项目直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属于现有医保药品目录内的可以不受限定支付范围等限制。如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西医治疗使用的“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医保限定艾滋病毒感染,但确诊和疑似患者仍然可以报销。

四、武汉的参保人员如果回内江过年,在内江确诊了,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在内江报销吗?

异地就医患者实行先救治后清算,医疗机构和内江的医保部门将及时协助患者跟参保地医保局联系,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患者治愈出院后,由内江的医保部门跟他的参保地进行结算。

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患者的救治费用如何处理?

对于本统筹区没有参保的确诊和疑似患者,疫情期间可以采取“即参即享”的办法,打消未参保患者顾虑。

六、如何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临床需求?

对属于我省挂网目录的防控疫情所需药品和医用耗材,药械生产企业可随时向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申请挂网,在省级平台不能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先行网下采购后备案的方式应急使用,切实保障临床需求。

内江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内江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428 2032530

市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101638 2047090

东兴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249021 2250892

隆昌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3990215 3991502

资中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5610136

威远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8235695 6181836

经开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局:

2203551

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局:

5858811 6105073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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