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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0-14 09: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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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8月8日

攀枝花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国务院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不断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全面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就我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以科学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规划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以科学规划引领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加强新型城镇化工作学习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各级新型城镇化专题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加快总规评估修改和重大规划编制。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编制完成《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实施评估报告》,按程序推进相关报批工作;加快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加快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停车场、新常态下城市规划转型、规划用地兼容性等规划编制和研究;指导、督促镇(乡)、村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增强规划适应性和引导作用。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3.完善规划编制和管理制度。加快修订完善控规局部调整管理工作规程等制度标准,推进中心城区编制单元划定、攀枝花规划成果数据制图技术要求的实施运用,提高规划精细化管理水平。围绕 项目推进年 目标,继续坚持 提前、靠前、超前 的服务理念,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批后跟踪管理、联动管理,加大规划公示公布力度和覆盖面,做好项目的审批、协调和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严格规划实施管理。持续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研究设立城乡规划督察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工作进行督查。建立规划违法违纪约谈制度,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加大专家和公众的参与度,加强对规划决策和实施的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5.加强城市设计工作。按照 经济、适用、绿色、美观 的要求,开展城市设计,抓好实施管理,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二、促进产业发展,增强城镇就业吸纳能力

(一)工作目标。

围绕 就业促民生、创业带就业 的工作核心,落实新一轮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城镇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工作,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55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第三产业增长8%以上,力争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80亿元。

(二)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1.加快服务业集聚发展。以推进商贸流通和市场体系改革为动力,以商业网点规划为引领、以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企业为抓手,以现代服务业产业培育为主线,以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为突破点,全面推进服务业工作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加快建设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培育壮大科技服务、文化创意、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业,积极推进御湖花都等重点项目,引导商业企业发展新业态。

牵头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花城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

2.促进旅游业与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将确定为 旅游提质增效年 ,加强旅游业与二、三次产业融合,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思路,以运动养生、健康养老、生态养心、商务会展、落地自驾为核心的阳光康养旅游体系。加快推进阿署达花舞人间、普达、西佛山等项目建设,办好欢乐阳光节、四川乡村文化旅游节(冬季版)和全国首届国际生态康养产业博览会暨城市论坛,力争论坛永久会址落户我市。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花城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和粮食局

3.力促工业企业稳回升。贯彻落实《攀枝花市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攀府发〔〕4号),从 红名单 管理、金融支持、要素保障、市场开拓、地企协作等方面精准施策,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开展降成本行动,对接争取直购电、富余电量等政策,协调进一步降低主要工业品铁路运价,支持攀钢、钢城等企业优质资产和市水务集团上市融资,完善企业 红名单 制度,用好应急转贷、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等政策性资金。有序化解过剩产能,支持攀钢、攀煤、钢城、十九冶等企业深化改革、降本增效。鼓励关联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引导困难企业盘活存量、创新发展,推动钛白行业兼并整合。着力抓 334 产业培育,以重点产品培育和关键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为抓手,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培育发展,促进两化融合。积极推行 风光林 风光农 风光水 等融合发展模式,培育壮大钒钛、机械制造等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抢占石墨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机。强化项目支撑,开工建设银江水电站准备工程、亿丰瑞废弃低品位矿回收利用项目,加快推进金沙水电站、宝鸡天脉钛业1000吨钛复合板及20万套钛锅项目、安宁铁钛潘家田铁矿技改扩能项目(二期)、攀钢氯化钛白等项目,确保一美能源储能材料及高能环保电池、米易白马铁矿采选扩能改造等项目竣工投产,实现钛材深加工园招商入住。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4.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鼓励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做大做强,加强分类指导,整合各种资源。发展新型建造线,积极稳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继续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企业动态核查工作,加大核查力度,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市场开拓,积极支持建筑业企业跟踪省内外、国内外投资热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专业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 走出去 发展。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

5.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实施 互联网+ 战略,制定 互联网+ 行动计划,创新发展模式。鼓励大企业通过 双创 集聚全员智慧,迸发更大能量。大企业通过 双创 与小企业更好对接,合作创业创新,放大 双创 效应。把国企改革和 双创 结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为主线,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技术、服务 中国制造2025 的特种钢坯、定制胚料和铸锻件,加快建设钒钛技术交易平台、钒钛制品交易中心,加大对两化深度融合项目及企业的扶持力度。以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建设为契机,依托 互联网+ 整合农产品生产和供应链,加快建设农村信息网络和乡村配送体系,提升流通效率,与京东、腾讯等合作建设 攀枝花特色馆 ,支持26度果园等发展壮大,设立乡镇农村电子商务中心4个。以智慧旅游城市建设为载体,创新旅游营销模式,积极发展 旅游+ 产业。加快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电商快递园区,搭建互联网服务平台,推动商贸、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

三、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城乡基本服务一体化为目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亿元。

(二)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1.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建设生活污水配套管网、生活垃圾中转站等市政设施,完成仁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PPP模式实施方案及项目立项准备,加快东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抓好棚户区、危旧房和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加快推进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作,加快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攀枝花市地龙箐至金沙江大道连接线立交工程项目、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物流园主干道工程,开展东区后山公路及其连接线一期工程前期工作,完成格里坪田家湾西侧城市主干道项目、清香坪步行街地下通道工程,力争年底大水井城市棚户安置区配套路网工程进场施工;按计划推进观音岩引水工程,完成沿江打造渡口桥至密地桥北岸步行系统绿化工程,大力推进米易县城北皮划艇尾水渠出水口河滩环境整治工程。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2.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成果的质检、验收工作及综合系统建设和数据库建设;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线)规划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结合花城新区开发建设综合管廊,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花城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3.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完成海绵城市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及在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的有机更新,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4.实施米易县宜居县城建设试点。制定出台《米易县宜居县城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近远期计划,以旧城市政公用设施改造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为重点,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加快旧城有机更新,增强县城宜居性。

责任单位:米易县政府

5.加强绿色城市建设。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全力推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探索建立生态文明目标考核体系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加大钒钛、石墨等特色矿产资源的勘探和保护力度,避免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加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力度,加快打造米易龙潭溶洞风景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期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确保20%的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深入实施 蓝天、碧水、绿地、宁静、洁净 五大行动,探索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运维模式,建立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推广部门联动机制,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污染综合防治,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5%左右。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牧局、市城市管理局

四、循环滚动推进城市新区建设

(一)工作目标。

全市新增城镇建成区面积力争达到4平方公里。

(二)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一是推进花城新区循环滚动开发,加快土地整理、花城商务、碧桂园等项目建设,做好新政务中心、规划展览馆、中心湖园林景观等项目前期工作。集中力量加快推进花城新区干橄路、干鑫路、石头潭景观工程、花城新区商务办公区及三线文化广场场平整理工程等一批支撑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先导性重大公园绿地项目和标志性重大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二是推进阿署达、清香坪文化岛、普达、火车南站、米易城南新区、克郎新区等县(区)新区、园区和小城镇建设,加快建设市政道路,同步建设配套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和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城市功能。

责任单位:花城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

(一)工作目标。

改造危旧房棚户区4743套,实施农房建设1800户(含农村危房改造428户),向农民工定向供应公租房73套,货币化安置1272套;培育推广 房地产+ 新模式,用好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有序去库存,力争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3亿元。

(二)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1.继续实施 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 。编制完善~改造规划;积极争取中央、省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持,同时争取国开行和农发行对我市棚改贷款支持,积极与省住建厅、国开行四川分行、农发行攀枝花分行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我市棚改贷款项目资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的申请、发放、使用、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规范工作程序,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工作,继续开展 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 。加快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对农房建设各关键节点进行审核把关,保障农房质量安全,确保年底前完成42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2.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棚改安置房、公共租赁房、租赁市场与存量商品房市场衔接,通过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鼓励购买商品房作为公租房源、鼓励企业将持有的存量商品房开展租赁经营等多种措施消化库存商品房;坚持 走出去 拓展消费市场,依托 阳光花城 康养胜地 城市品牌,引导和支持房地产企业打造康养旅游养老地产,开发建设不同类型的商品住宅,不断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吸引外地群众到攀购房置业;认真分析房地产市场运行新形势,进一步健全分类指导、协调服务机制,做好政策储备,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建立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严格企业新办、延期、升级资料初审把关;继续加强和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加大对预售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花城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

六、继续推进 百镇建设行动

(一)工作目标。

力争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3亿元,就地就近吸纳农业人口0.16万人,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0.5亿元;辐射带动全市乡镇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5亿元,吸纳农业人口0.23万人左右,完成产业发展建设投资5亿元。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二)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1.深化 百镇建设行动 。继续抓好第一、二、三批 百镇建设试点行动 实施,建立完善 百镇建设行动 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库,定期开展百镇建设试点行动督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做好小城镇建设方面的技术指导和调查研究工作。加快建设全国重点镇和平地、格里坪、普威、渔门等省级试点镇,挖掘一批特色景观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新建幸福美丽新村40个;改善提升县乡道130公里、村道80公里。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2.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围绕环境治理 深化提升和常态管理 的总体思路,以国家卫生城市第二轮复审和 五创 联动为载体,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农村污水治理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市扬尘治理,统筹实施环境质量、城镇承载力、示范创建、宣传教育再提升四大工程,统筹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持续引向深入,实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城乡环境治理总体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文明办、市农牧局、市水务局

七、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相关改革

(一)工作目标。

1.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2.新增城镇人口1.1万人,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1.4万人。

3.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保障新型城镇化合理用地需求。

4.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功能,为新型城镇化提供资金保障。

5.巩固推进社区建设和管理创新,大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1.推进城管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全省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度和要求,制定出台《攀枝花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服务范围,形成覆盖全市城区及主要乡镇的数字城管体系,扩大受益面;进一步优化数字城管监督、考核和评价体制机制,实行高位监督、扁平指挥,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在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和核心作用;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转型,实现城市管理与服务的人性化与智能化。深化市容环境整治,加强背街小巷治理,做好道路养护、街面保洁、扬尘治理等工作,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第二轮复审。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公交线网,整合停车站资源,缓解交通拥堵、停车困难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2.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52号)要求,制定出台《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 居住证暂行条例 的意见》,建立居住证制度,为外来居住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务;加快城市自身扩容建设,满足流入人口的承载需求;出台吸引外来人口、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相关产业、就业、社保等配套优惠政策。大力推进中心城区城镇(银江镇、格里坪镇、仁和镇、前进镇、金江镇)和县城、重点小城镇农业人口成建制转为非农业人口。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卫生计生委

3.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特色农业保险、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等试点,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试点和农村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继续明确完善土地、房屋产权关系,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确保年内发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为入市流转打下基础;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依法按程序建立市场交易、地价评估、收益分配等体系,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管理工作,做到土地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稳妥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进一步推动城镇低效用地集约利用工作,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尊重农村居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合作经营、自行开发等多种形式,依法积极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农牧局

4.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市级投融资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多方筹集资金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创新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政策等攀枝花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政策;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攀枝花中心支行

5.推进社区建设和管理创新。积极推进 平安和谐社区 、 便民利民社区 、 文明祥和社区 、 民主法治社区 、 环境优美社区 和 组织健全社区 六大特色社区建设,做好现场会议筹备工作。推动《攀枝花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尽快出台。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研究第三方评估方式;继续加强和改进区划地名工作,做好楼门牌编制、边界年检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6.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学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快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和四十二中小、成都外国语学校攀枝花分校等项目建设,扩大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比例,推进省级示范性高中与薄弱学校集团化协同发展。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力争承办3~5项大型体育赛事。打造三线建设党性教育基地,建成 渡口记忆 特色文化商业街、苴却砚文化旅游街区,提高本地艺术团体创作演出水平,推动群众文化繁荣发展。适时启动 健康攀枝花 建设,加快推进花城新区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等项目;加强 三医联动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三医联动运行机制和分级诊疗制度。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 全面两孩 政策。健全保险、救助、优抚三大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扶老救孤、助残助幼、就业创业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

附件:《攀枝花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

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

《攀枝花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全市总任务 市本级 东区 西区 仁和区 米易县 盐边县 钒钛园区 花城新区 1 新增城镇人口和农业转移落户人口预期性目标:(万人) 新增城镇人口数量 1.1 0.3 0.2 0.3 0.15 0.1 0.05 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数量 1.4 0.35 0.25 0.35 0.2 0.15 0.1 2 建筑业总产值和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预期性目标:(亿元) 建筑业总产值 180.6 167 1 9 3 0.6 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 63 22 4 22 14 1 3 城镇(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目标任务:(亿元) 20 6.5 2.5 1 2.5 1 2.5 1 3 4 新增城镇建成区面积预期性目标:(平方公里) 4 0.5 0.5 0.8 0.5 0.5 0.2 1 5 百万安居工程建设 目标任务:套(户) 危旧房棚户区新开工数量 4743 1770 493 1000 1084 396 货币化安置数量(预期性目标) 含货币化安置 1272 98 385 247 542 发放租赁补贴: 当年发放 1310 400 600 100 50 120 40 农民工公租房 73 73农村安居工程(含农村危旧房改造) 1800 277 565 958 改造农村危旧房 428 91 157 180 6 百镇建设行动 目标任务: 试点镇就地就近吸纳农业人口(万人) 0.16 0.03 0.015 0.065 0.05 试点镇完成基础市政设施建设投资(亿元) 2.3 0.4 0.1 0.75 1.05 试点镇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亿元) 0.5 0.05 0.05 0.2 0.2 完成产业发展建设投资(亿元) 5 1.4 2 0.9 0.7 辐射带动市(州)域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亿元) 3.5 0.5 0.5 1.25 1.25 辐射带动市(州)域吸纳农业人口(万人) 0.23 0.03 0.06 0.07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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