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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推动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0-08-31 19: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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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州市推动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柳政发〔〕75号)精神,为抓住国家“十二五”期间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资本市场加速扩容的战略机遇,有效利用资本市场,鼓励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柳州市推动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郑俊康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传林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陈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成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蒋俏玲市金融办主任

姜云飞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戴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陈会星市国资委主任

顾章伟市商务委主任

谭淑坚市财政局局长

谢名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著德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何彬市规划局局长

覃洁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廖德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刚市科技局局长

覃立新市工商局副局长

熊远祥 市国税局副局长

陆浩平 市地税局副局长

黄成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梁日明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侯寰 柳州海关副关长

龙玉珊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刘军 柳州银监分局副局长

李正钧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局长

何焕全柳东新区管委会主任

莫仲彪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实施绿色通道制度和联系人制度,必要时按程序向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派驻首席服务官,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蒋俏玲(兼)。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推进具体工作;负责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和证券服务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的联系、沟通、协调;负责全市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组织全市上市业务的培训和宣传推介活动;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全市上市工作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完成上市推动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附件:1. 柳州市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制度;

2. 柳州市推动企业上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3. 改制上市涉及相关部门出文环节参考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机构设立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3月7日印发

(网络传输)

附件1:

柳州市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制度

为了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动我市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工作,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柳政发〔〕7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柳州市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制度》。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绿色通道机构分为四个层级:市政府、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上市办。

(一)市政府:决定企业上市工作的重大政策。

(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市企业上市的规划以及企业上市的重大政策措施,解决企业上市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上市后备企业申请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提交的需跨单位、跨部门处理的问题。

(四)上市办:协调、督办、处理推动企业上市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负责推进企业上市的日常工作。

二、绿色通道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金融办工作职责:负责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总结分析上报全市上市工作情况;制定全市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企业上市业务培训和宣传推介活动;协调有关单位解决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办理市政府交办的企业上市过程中需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办理的事项;负责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服务机构、股权投资机构联系和沟通,并对中介机构在我市的执业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负责全市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对企业上市能力进行综合初审并出具上市初审意见报自治区金融办,获取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后备培育企业及重点培育企业资格,进入自治区上市绿色通道;负责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资产重组、资产重整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协调;完成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工作职责:对上市后备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的优先支持工作;为上市后备企业出具必要的项目初步核查意见,积极汇报并争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上市后备企业募集资金项目的支持。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作职责:负责工业和中小企业上市后备资源的发掘、培育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给市金融办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数据库;加快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技改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工作,并将技改贴息资金、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重点向上市后备企业倾斜,积极配合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四)市国资委工作职责: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加快国有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积极研究和培育国有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上市,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出具所出资上市后备企业国有股权设置和管理的批复及相关文件。

(五)市商务委工作职责:做好商业流通领域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培育工作,对商业流通领域上市后备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协调做好境外上市企业募集资金的外汇调入和结汇工作。

(六)市财政局工作职责:按照市政府加快推动企业上市的有关政策,解决落实上市后备企业的财政扶持资金,并会同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对扶持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管;根据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和落实加大财政政策资金扶持企业上市的措施建议,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财政政策问题。

(七)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职责: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评估和土地资产处置方面的措施建议,协调落实与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投向有关的产业用地的管理工作。对上市公司新建、扩建项目特别是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并及时办理有关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

(八)市规划局工作职责:对上市后备企业开设规划审批绿色通道;对该类企业遵守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方面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并及时出具证明文件。

(九)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职责:加快对上市后备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评的工作进度,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管理,依法及时协调出具环评报告的批复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十)市住建委(市房产局)工作职责:根据上市工作要求,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提出对上市后备企业房产权证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支持、帮助上市后备企业明晰房产权属,落实拟上市公司房产权证的有关手续。会同市金融办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十一)市人社局工作职责:指导上市后备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及时提供相关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合法用工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十二)市科技局工作职责:对全市高新技术类企业资源进行调查和筛选,对具有一定规模、科技含量高、上市意愿强烈的企业,会同市金融办给予扶持和培育,及时推荐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数据库;根据科技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的措施建议,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项目立项、专利申报和成果登记,将科技专项资金向高新技术类上市后备企业倾斜。

(十三)市工商局工作职责:研究提出完善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管理工作的措施意见,提供全市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情况,为上市资源后备库的建设提供数据基础,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支持、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工商登记不规范等问题,完善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工商登记手续,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十四)市国税局工作职责:及时出具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文件;对企业上市所涉及的有关税收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十五)市地税局工作职责:负责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地方税收问题,及时出具企业纳税情况证明文件。

(十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职责:根据上市工作需要,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会同市金融办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十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职责:根据上市工作需要,给予企业检验的快速通道服务,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会同市金融办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十八)柳州海关工作职责:按照有关政策,落实上市后备企业进出口税费的减免问题,为上市后备企业出具进出口方面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十九)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职责:按照有关政策,落实上市后备企业进出口检验检疫及给予检验检疫费优惠等问题,为上市后备企业出具进出口检验检疫等证书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二十)柳州银监分局工作职责:根据上市工作需要,依照国家银行监管法律、法规帮助协调上市公司在银行间接融资中出现的问题和督促银行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会同市金融办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二十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 (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工作职责:按照规定,落实境外上市企业募集资金的外汇调入和结汇工作。

(二十二)柳东新区和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工作职责:根据企业上市流程要求,具体做好以下工作:1. 分解任务,强化考核。(1)注重政府推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为推动企业上市的重要基础。(2)强化主动协调服,形成合力,增强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积极营造上市氛围,作为加快企业上市的重要保障。(3)优化结构,夯实基础,做强产业,形成具有经济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环保、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地域产业链,作为上市工作的长期攻坚战来抓。(4)将上市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管委会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并将其细化分解到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保障实施。2. 强化培训,专业指导。深入开展调研,充分挖掘“新三板”及其他板块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并强化建立后备企业梯队资源库及培育工作,同时带动、引导优化企业结构、完善公司治理,长效保障上市资源。3. 政策引导,合力推动。出台政策,加大扶持,作为促进企业上市的重要动力。4. 完善机制,架起“桥梁”。全力推进“新三板”工作;加快推进企业入轨,搞好改制,选好中介,是抓好非上市股份公司迅速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及转板上市的重要环节。5. 根据上市工作需要,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会同市金融办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市政府每年定期公布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二)对上市后备企业实行“一企一议”,确有必要的可实行“一企一策”。

(三)成员单位对上市后备企业实行“绿色通道”,相关工作手续办理纳入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办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四)处理上市后备企业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时,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应从我市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在政策上给予足够的支持。

(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本部门企业上市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落实各项企业上市培育、扶持政策承担责任。成员单位联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企业上市相关工作,对日常事务性协调服务工作承担责任。

(六)上市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四、工作程序

对上市后备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由市金融办牵头汇总。上市办根据问题的性质、程度,分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联席会议、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研究解决。对已经联席会议、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研究的问题,上市办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

附件2:

柳州市推动企业上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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