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崔荔媛 通讯员 周城锋 烟台报道
9月10日,烟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烟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杨洪旭出席会议并讲话。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赵峰主持会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江敦斌,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邵汝卿出席会议。
烟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杨洪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山东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烟台市社区矫正工作汇报,对近年来烟台市社区矫正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会议研究审议《烟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烟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对烟台市社区矫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赵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烟台市从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标,严格规范执法,探索创新矫治模式,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直稳居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第一梯队。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江敦斌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全面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深刻领会《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和总体要求,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职能定位。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邵汝卿出席会议
烟台市司法局局长时光
会议要求,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确保《社区矫正法》落地落实。要依法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理顺规范执法工作。要加强基础保障工作,加强经费保障和信息技术保障,整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加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切实发挥委员会职能作用。构建司法行政机关为主管,多部门协作的体系,强化引导组织,构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