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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时间:2020-08-26 00: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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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杭州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月4日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杭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杭州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和外部形势,全市上下按照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要求,严格遵循“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工作思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较好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市及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支总体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7.32亿元,增长8.7%,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53.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1.18亿元,增长12.3%。预计全市各区、县(市)均能达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根据“市本级企业下划、收入在地统计”的财政管理体制,市本级企业税收按属地原则统计到各区,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主任会议批准,向市人代会报告口径调整为市区收入数和市本级支出数。

市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3.05亿元,增长8.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44亿元,为预算的102.9%,增长8%;另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3亿元。

图1:杭州市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5亿元,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收入、省转移支付收入、区县(市)上解省市收入、浙江省债券转贷收入等转移性收入538.72亿元,收入合计653.22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44亿元;另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3亿元。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441.48亿元(其中:税收返还各区及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140.89亿元、上解省支出297.59亿元、债券还本支出3亿元),支出合计653.22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要求,在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年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教育支出28.8亿元。保障市属公办12所普通高中、8所职业高中、4所高等院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经费。推动市属学校和区属中学办学条件的改善,资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经费,持续实施义务教育帮扶工程,促进各类教育统筹协调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14.99亿元。支持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两大创新平台发展。深化科技金融体系建设。实施蒲公英、雏鹰、青蓝和瞪羚计划,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重点产业、科技创新、科技支农、知识产权保护和全民科技素质工程等项目的推进。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4亿元。保障市属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免费对外开放,支持市属艺术院团发展、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文艺精品创作和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全民健身体育活动开展,完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推进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支持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6亿元。加强社保、民政、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事务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积极的财政支持就业政策。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主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50元。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88元调整为660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和运行补助标准。

医疗卫生支出18.82亿元。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落实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支持市属公立医院改革、智慧医疗和医养护一体化有序推进。扩大医保“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支持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补助市县两级医院紧密型合作办医,推进医保一体化建设。

农林水事务支出7.24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大科技兴农力度,补助农村电子商务等重点项目,持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菜篮子”、“米袋子”工程建设,保障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加强水利建设管理,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开展农村帮扶工程。

浙江省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3亿元。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同意杭州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主要用于地铁、公路建设等方面。

图2:杭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3.37亿元,下降6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4.16亿元,为预算的96.5%,下降9.9%。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3.37亿元,加上预计省转移支付收入和区上解收入14.86亿元,收入合计788.2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4.16亿元,加上预计补助区、县(市)15.71亿元,支出合计729.87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当年结转结余58.36亿元,主要是尚待清算的土地资金。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2亿元,下降10.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3亿元,为预算的86.2%,下降26.2%。收支相抵,预计当年结余4945万元。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4.72亿元,增长19.7%;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0.06亿元,为预算的103.2%,增长21.2%。收支相抵,预计当年结余64.66亿元。

上述预算执行数有待省财政决算批复,可能还会有些调整。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完成年度收支预算。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市本级财政主要工作

,市财政按照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解放思想、干在实处、凝心聚力、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

(一)围绕稳中求进,收支平稳运行呈现新亮点

认真做好增收节支、统筹兼顾,深入推进减负增效、优化服务,重点保障民生事业,持续改善收支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健康平稳运行。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年财政收入平稳运行,增速与经济增速相协调。二是收入结构保持稳定。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53.5%,与上年基本一致。三是支出均衡性明显提升。全市各级财政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支出进度加快,支出均衡性明显提升,有力地保障了各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政策的实施。11-12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全年支出比重比上年下降3个百分点。四是支出结构逐步优化。大力确保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152.14亿元,增长10.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3%,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保障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资金13.17亿元。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全市及市本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分别比上年下降2.6%、3.2%。五是财税服务深入推进。坚持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开通财税政策直通车进园区进企业,拓宽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移动互联网服务新渠道,深化涉税事项一次性告知和新办企业纳税人学校,为企业创业创新、做大做强,营造更加健康有序的政策与服务环境。

(二)围绕以人为本,保障民生事业实现新突破

以公共财政为导向,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总体要求,保障民生事业发展。一是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市本级投入社保专项35.25亿元,落实城区46.4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统筹外待遇、农转非人员社保及生活、医疗困难、灵活就业人员体检费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等补助政策。完善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统筹兼顾高校毕业生、下岗再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多层次多渠道就业创业。投入住房专项13.08亿元,整合资金渠道支持廉租房租金补助和公共租赁房购置。二是推动社保制度一体化。整合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出台实施细则,确保新老政策之间的平稳衔接。完善主城区部分企业劳模和建国前老工人医疗、部分医疗照顾对象补助办法。启动萧山区、余杭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和主城区社保一体化建设工作。三是加大社会事业保障力度。投入教育专项5.03亿元,保障学校办学条件和设施的改善提高,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完善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奖励资助政策。投入文化事业专项2.07亿元,繁荣群众文化生活,推动城乡一体的文化惠民提升工程的实施。投入医疗卫生专项1.88亿元,推进市属医院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医疗服务便民惠民服务新举措的实施。制定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政策,推动城乡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四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投入1.23亿元,加大财政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多方面的补助力度,鼓励向社会组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和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我市入选全国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五是支持平安法治杭州建设。落实资金保障,投入21.71亿元加强对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安全等重点安全领域投入。

(三)围绕质效提升,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新成效

以发展信息经济、推进智慧应用为突破口,着力推动财政资金管理方式创新创优,大力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市本级投入产业发展专项25.83亿元,完善工业、外贸、金融政策体系,增强三大需求协调拉动作用;启动设立初期规模为20亿元的信息经济投资基金,推进信息经济发展;加快“四换三名” 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投入人才专项1.76亿元,提高海外引才工作实效。二是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搭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更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功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设立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美国硅谷天使投资基金,推进融资周转基金,优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三是深化“营改增”试点。推进铁路运输、邮政业以及电信业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底全市共有10.44万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全年全市改增增值税入库83.77亿元,为纳税人合计减负约84亿元。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和扩大,为服务业加快发展注入新动力。四是落实减税清费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通过对高新技术、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困难企业税费减免和延期缴纳等措施,全市依法为符合条件各类企业减免税费(不含出口退税)251.2亿元。

(四)围绕美丽杭州,推动城乡建设取得新进展

以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和“两美”浙江示范区为目标,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城市品质和城乡一体化水平的提升。一是推进“五水共治”。市本级统筹投入23.93亿元保障“五水共治”,推进千岛湖配供水工程、闲林水库、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城西留下片区排涝系统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堤防和水库山塘加固、中小河整治保障。二是推进节能环保。投入环保生态专项4.67亿元,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大气质量。争取中央奖励资金10亿元,推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试点。制定新能源汽车政策,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三是推进城市建设和交通治堵。投入城建和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配套资金专项64.89亿元,加快路网建设,重点保障萧山机场公路、江东大桥及其接线等重大项目,以及秋石快速路三期、东湖路、文一路地下通道、德胜东路改造、秋涛南路提升改造等城市快速路和城市主、次干路建设,补贴之江大桥免费通行,支持公交停车场(站)等公交配套设施建设,推广市区公共停车场(库)市场化运作机制。投入建设资本金16亿元推进地铁线网建设,2号线东南段开通试运营。四是推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投入城管专项18.32亿元,加快“三改一拆”,开展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完善道路保洁、城市亮灯、市政设施维护等长效管理,保障政府购买公交和地铁运营服务、补助出租车油价和综合服务区日常经营服务。五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投入园林文物建设专项5.39亿元,保护西湖文化景观。投入农村和水利建设专项24.83亿元,深化联乡结村帮扶机制,推进“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蔬菜基地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以及闲林水库、三堡排涝等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回头看”,堵塞漏洞,提升绩效。

(五)围绕全口径预算,财政规范管理迈上新台阶

以全面规范、公开透明为方向,转变和完善财政管理职能,加强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推进财政预算编制、执行与监督等各环节的管理改革。一是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弱化对收入预算的考核,促进税收依法征管。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预算调整,扩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编制范围。完善政府投资预算,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程序。加强数字财政建设,夯实预算基础信息,推进业务规范化、数据集聚化、管理精细化。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成果和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二是强化公务支出监督管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完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开支标准。持续压缩行政运行经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37.1%,节约资金全部用于“五水共治”等民生事业。三是开展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按照调整归并存量、优化增量、限定存续期限要求,对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和政策开展全面清理整合。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管理清单,专项资金和政策分别压缩20.2%、34.0%,财政资金进一步聚焦民生、聚焦重点。四是探索竞争分配方式改革。在工业科技以及涉农等领域试点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以绩效为导向,确保多中选好、好中选优。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出台指导意见,制订服务目录,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承接的社会力量,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满足公众多元化、个性化需求。五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改革。推进全市各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面,完善财政资金内控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审核监控。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盘活存量财政资金。建立集网上商城、大卖场、网上询价一体的电子化交易平台,促进政府采购规范透明。六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开明渠、堵暗道”思路,开展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和分类管理工作。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七是建立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推进市本级及各区、县(市)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起四本预算首次实现同步上会接受人大审查、同步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大对部门决算、2亿元以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重点审查。八是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财政性资金、市直综合考评部门三个全覆盖,推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评审论证,不断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九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在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财政预算相关的建议共84件。根据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精神,市财政局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与代表一一沟通,并按时办理完毕,满意率百分百。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要求在新的起点上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作用。为此,我们要充分认清当前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在财源税源的培育、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财政管理改革的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的提升等方面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当前财政收支形势

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深入谋划“十三五”规划之年。国家将加大力度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我市财税改革任务更加艰巨,财政经济形势更加复杂,财政收支平衡矛盾依然突出。从收入来看,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我市经济有望保持平稳向好态势,但总体仍处于转型升级的“爬坡过坎”期,产业转型升级的效果有待释放,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待培育壮大,“营改增”的全面推开、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的深入实施,政策性减收的规模将进一步增加。从支出看,为适应推进改革和改善民生的需要,国家将出台系列增支措施,在更高起点上满足民生需求的难度不断加大。同时,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政府融资趋紧,将进一步加大收支平衡压力。

(二)我市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对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市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依法理财治税,深化财税各项改革,提升积极财政政策的精准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着力涵养财源税源,促进收入可持续增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始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范风险、提升绩效,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根据国家规定,从起,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118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3亿元。为与实际执行数作比较,剔除按规定转列的11项政府性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后,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比上年执行数同口径增长7.5%、7%。

市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1032.2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67亿元。为与实际执行数作比较,剔除按规定转列的11项政府性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后,市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比上年执行数同口径增长7.5%、6.7%。

图3:杭州市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51.98亿元,加上预计省税收返还收入、省转移支付收入、区县(市)上解省市收入等转移性收入540.3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950万元,收入合计692.4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67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458.76亿元(其中:预计税收返还各区及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147.2亿元,上解省支出311.56亿元),支出合计692.43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继续确保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的支出175.39亿元。统筹兼顾,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保障国家确定的各项重点支出。

图4:杭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根据国家规定,从起,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502.5亿元,比调整后执行数(相应调减11项政府性基金执行数,下同)同口径下降31.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01.9亿元,比调整后执行数同口径下降27.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下降主要是预计土地出让收支下降。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502.5亿元,加上预计省转移支付收入和区上解收入12.75亿元,收入合计515.2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01.9亿元;加上预计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13.35亿元,支出合计515.25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7.14亿元,增长153.3%;加上动用上年结余4797万元,收入合计7.6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7.53亿元,增长223.7%;调出资金950万元,支出合计7.62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增加,主要是扩大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并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为416.53亿元,增长17.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358.46亿元,增长23.6%。收支相抵,预计当年结余58.07亿元。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财政预算草案也一并提交大会审议。

四、市本级财政重点收支政策和主要工作任务

,我们将全面深化改革,集中财力稳增长、调结构、强统筹、惠民生、促和谐,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根据政府工作总体要求,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着力推进民生事业发展

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多“雪中送炭”,少“锦上添花”,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健全民生保障体系。市本级安排社保专项41.4亿元,完善城乡统筹社保模式,加快推进市区社保一体化,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整合优化促进就业政策,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安排住房专项11.05亿元,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推动住房保障向“以公租房为主”和“以货币为主、实物为辅助”转变。按中央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二是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安排教育专项5.41亿元,继续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确保杭高钱江新城新校区、浙大附中丁兰新校区、江滨职校新校区交付使用。开展市属高校产学对接工作,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安排医疗卫生专项2.4亿元,推进市属医院建设、公立医院改革、以及智慧医疗、医养护一体化等重点工作。安排文化事业专项2.19亿元,支持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是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安排资金23.62亿元,增强城市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安排资金1.75亿元,继续深化“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养老服务。

(二)优化产业扶持方式,着力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财政资金进一步聚焦信息经济,确保我市经济进入“增长中高速、质量中高端”。一是促进经济平稳向好发展。市本级安排产业发展专项29.1亿元,深入实施“四换三名”、浙商回归工程和蒲公英、雏鹰、青蓝和瞪羚计划,加快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扩大有效投资,培育消费热点,稳定外贸增长。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民宿经济、家庭农场等农村新业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二是发展信息经济。突出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提高间接扶持比重,整合产业基金,推进科技投融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支持我市信息经济发展、推进智慧产业化和智慧应用“一号工程”。三是推进人才集聚。安排人才发展专项2.2 亿元,全面落实人才政策,资助“131”人才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大学生创业、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以及国家、省、市海外引才计划人选配套资助,推动人才与资本、科技与金融对接机制建设。

(三)完善资金筹措机制,着力推进美丽杭州建设

大力推进交通、水利、城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环境。一是保障“五水共治”。市本级统筹安排“五水共治”资金20.76亿元,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水环境治理的支持力度,推进千岛湖配供水工程、闲林水库、城区河道环境整治和污水管网、农村污水设施和重要节点防汛排涝工程建设。二是深化生态市建设。安排环保生态专项3.48亿元,加强对大气、水等综合环境整治,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构建多层次多功能覆盖城乡的基本生态网络。三是加强城市建设和交通治堵投入。安排城建和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配套资金专项75.69亿元,重点保障绕城西复线、临金高速等新开工项目,加快城市快速路网、主次干路、地铁和公交换乘枢纽、停车场(站)等公交配套设施建设。四是完善城管长效机制。安排城市管理专项19.12亿元,推进市政设施长效管理、道路分类保洁和整治,深化“三改一拆”、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和综合利用,完善政府购买公交和地铁服务机制。五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安排园林文物建设专项4.59亿元,保护历史人文景观,提升城市绿化美化水平。安排农村和水利建设专项23.84亿元,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民生和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构建水利发展财政保障长效机制。六是拓宽城建投融资渠道。完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逐步推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多元化。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探索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和运营。

(四) 加快管理改革步伐,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文件精神,严格依法理财治税,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着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宣传引导并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家各项财税改革举措,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探索滚动财政规划编制,深化后土地财政时期财政增长问题研究。进一步厘清公共财政运行边界,财政资金逐步退出竞争领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和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二是规范财政收入分配方式。深入推进“营改增”行业扩围,密切关注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一系列国家重大税收制度和财政体制改革动向。依法落实国家各项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家部署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维护公平竞争。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三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统筹联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预算编制,加快推进建立四本预算之间有机衔接和统筹联动安排的管理机制,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四是坚持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公务支出标准,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编制。严控一般性支出,除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外,各部门的预算规模以及“三公”经费、会议费比上年“只减不增”。五是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推进部分专项资金和政策的调整整合和取消,建立定期的清理评估、整合存量、优化增量办法和管理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重大民生工程的精准力度。健全专项资金制度和管理体系,规范准入和退出机制,全面推行项目库滚动管理。六是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统一规范对区、县(市)的补助政策,推进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增强区、县(市)统筹能力。逐步形成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的转移支付制度。七是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落实预算法定原则,各单位支出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八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严格限定政府举债资金来源、程序、规模和资金用途,经全国人大批准后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九是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搭建财政数据仓库平台,实现数据的集聚化和共享智能化。建立电子化采购管理制度,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调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规范国企出资和财务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清理存量财政专户,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有效。十是推进预算绩效和公开改革。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细化公开内容,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逐步推进专项资金分配政策、过程、结果以及执行过程和结果等管理信息公开,促进财政预算规范透明。

各位代表,做好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齐心协力、扎实苦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确保圆满完成财政预算任务,为建设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作出新的贡献!

杭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及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根据“市级企业下划、收入在地统计”的财政管理体制,市级企业税收按属地原则统计到各区,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主任会议批准,向市人代会报告口径调整为市区收入数和市本级支出数。

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为893.05亿元,比上年增长(下同)8.8%。其中,税收收入869.69亿元,增长9.5%;非税收入23.36亿元,下降11.0%。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附表一):

1.增值税(25%部分)101.77亿元,增长11.6%。

2.改征增值税78.10亿元,增长41.1%。增长较多,主要是从1月1日以及6月1日起,铁路运输、邮政业以及电信业先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3.营业税232.92亿元,下降1.2%。收入下降,主要是“营改增”扩围。

4.企业所得税(40%部分)154.30亿元,增长12.9%。

5.个人所得税(40%部分)61.95亿元,增长19.4%。

6.城市维护建设税61.83亿元,增长5.2 %。

7.房产税32.83亿元,增长18.1%。

8.耕地占用税3.25亿元,下降44.8%。下降较多,主要是占用耕地建设大幅减少,低于预计。

9. 契税70.76亿元,增长20.4%。增长较多,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相应增收。

10. 其他地方各税71.99亿元,下降0.5%。

11.专项收入23.61亿元,增长5.6%。

1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4364万元,下降52.3%。下降较多,主要是落实“清费减负”政策。

13.罚没收入10.76亿元,下降0.1%。

14.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主要是对公交、粮食等城市公用企业的补贴)13.33亿元,增长47.3%。增长较多,主要是增加对粮食企业补贴。

15.其他收入1.88亿元,增长49%。增长较多,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收。

(二)支出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为199.44亿元,为预算的102.9%,增长8.0%;另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3亿元。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附表二):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4亿元,为预算的94.0%,下降3.2%。支出下降,主要是各部门厉行节约压缩行政运行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含国防支出)20.27亿元,为预算的107.6%,增长11.8%。

3.教育支出28.80亿元,为预算的105.5%,增长14.1%。

4.科学技术支出14.99亿元,为预算的99.4%,增长7.5%。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4亿元,为预算的99.7%,增长7.8%。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6亿元,为预算的102.6%,增长7.7%。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2亿元,为预算的102.7%,增长7.9%。

8.节能环保支出3.75亿元,为预算的105.8%,增长14.2%。

9.城乡社区支出(含住房保障支出)16.08亿元,为预算的102.2%,增长9.2 %。

10.农林水事务支出7.24亿元,为预算的106.4%,增长15.0%。

11.交通运输支出11.38亿元,为预算的124.0%,增长4.7%。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51亿元,为预算的80%,下降31.7%。下降较多,主要是新开国际航线补助经费低于预计。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5亿元,为预算的67.5%,下降35.9%。下降较多,主要对区、县(市)农贸市场改造补助资金转列转移支付支出。

14.金融支出3865万元,为预算的97.8%,下降10.9%。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393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8%。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507万元,为预算的88.3%,下降5.3%。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393万元,为预算的104.6%,增长6.8 %。

18.其他支出9.10亿元,为预算的168.8%,增长37.3%。增长较多,主要是千岛湖供配水工程补助资金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增加。

(三)收支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5亿元,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收入、省转移支付收入、区县(市)上解省市收入、浙江省债券转贷收入等转移性收入538.72亿元,收入合计653.22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44亿元;另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3亿元。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441.48亿元(其中:税收返还各区及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140.89亿元、上解省支出297.59亿元、债券还本支出3亿元),支出合计653.22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表三、附表四。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安排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根据国家规定,从起,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一)收入预期情况

市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1032.2亿元。为与实际执行数作比较,剔除按规定转列的11项政府性基金后,市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执行数同口径增长7.5%。分项目情况如下(详见附表五):

1.增值税(25%部分)112.6亿元,增长10.6%。

2.改征增值税98.85亿元,增长26.6%。增长较多,主要是“营改增”将继续扩围增收。

3.营业税235亿元,增长0.9%。

4.企业所得税(40%部分)168.1亿元,增长8.9%。

5.个人所得税(40%部分)68.7亿元,增长10.9%。

6.城市维护建设税66.8亿元,增长8%。

7.房产税35.5亿元,增长8.1%。

8.耕地占用税3.45亿元,增长6.1%。

9.契税69.05亿元,下降2.4%。

10.资源税3500万元,增长3.6%。

11.印花税14.8亿元,增长8.5%。

12.城镇土地使用税10亿元,增长3.5%。

13. 土地增值税42亿元,增长4.1%。

14. 车船税8.5亿元,增长6.1%。

15.专项收入97.31亿元,下降12.4%。其中:

排污费收入7000万元,增长14.7%。

教育费附加收入24.67亿元,增长7.5%。

其他专项收入71.94亿元,下降17.8%。

1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400万元,下降1.8%。

17.罚没收入12.30亿元,增长14.4%。

18.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主要是对公交、粮食等城市公用企业的补贴)13.54亿元,增长1.6%。

19.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95亿元,增长5.9%。

20.其他收入400万元,下降4.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67亿元。为与实际执行数作比较,剔除按规定转列的11项政府性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同口径增长6.7%。分项目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附表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2亿元,增长0.4%。其中:

人大事务4790万元,增长28.3%。增长较多,主要是加强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经费。

政协事务4620万元,增长0.7%。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57亿元,增长7%。

发展与改革事务1.17亿元,增长31.1%。增长较多,主要是集中安排“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

统计信息事务3320万元,下降8.2%。

财政事务1.25亿元,增长0.8%。

税收事务2.34亿元,下降7.2%。

审计事务2430万元,下降0.4%。

纪检监察事务4910万元,增长13.9%。

商贸事务1.73亿元,增长79%。增长较多,主要是增加会展以及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补助等经费。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7570万元,下降52.9%。下降较多,主要是市市场监管局管理体制调整,分局下划至区。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9280万元,下降17.4%。下降较多,主要是市质监局管理体制调整,分局下划至区。

宗教事务1110万元,增长12.5%。

港澳台侨事务2280万元,增长26.0%。增长较多,主要是增加换届经费。

档案事务1690万元,下降1.6%。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5220万元,增长10.3%。

群众团体事务6450万元,下降3.2%。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9790万元,增长7.8%。

组织事务3100万元,增长10.6%。

统战事务1070万元,增长0.3%。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620万元,增长12.3%。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亿元,下降2.8%。

2.国防支出1750万元,下降18.6%。

3.公共安全支出19.8亿元,下降1.3%。其中:

公安12.96亿元,下降6.3%。支出下降,主要是安排公共安全装备经费一次性因素。

检察7040万元,增长0.5%。

法院1.12亿元,下降1.9%。

司法4910万元,增长18.7%。增长较多,主要是增加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经费。

4.教育支出36.91亿元,增长5.5%。其中:

教育管理事务4150万元,增长23.7%。增长较多,主要是增加校外活动组织经费。

普通教育18.54亿元,增长14.4%。

职业教育9.94亿元,下降9.4%。

成人教育1290万元,增长11.8%。

特殊教育7693万元,增长94.8%。增长较多,主要是安排市聋人学校改造工程经费。

进修及培训1.12亿元,增长5.5%。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31亿元,增长7.3%。

其他教育支出3.68亿元,下降1.4%。

5.科学技术支出15.79亿元,增长5.4%。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3220万元,增长35.5%。增长较多,主要是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等经费增加。

应用研究5210万元,增长22.1%。增长较多,主要是良种繁育及产业化发展、提质增效综合技术示范与推广等经费增加。

技术研究与开发13.72亿元,增长4.5%。

科技条件与服务1010万元,下降6%。

社会科学1420万元,增长12.8%。

科学技术普及5520万元,增长19.1%。增长较多,主要是增加农村及流动人口科普经费。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360万元,下降2.2%。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64亿元,下降4.4%。其中:

文化1.86亿元,增长9.6%。

文物1.11亿元,增长124.3%。增长较多,主要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经费增加。

体育8170万元,增长1.8%。

广播影视3640万元,增长3.6%。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9亿元,下降18.5%。下降较多,主要是安排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经费一次性因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7亿元,增长2.1%。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73亿元,增长0.5%。

民政管理事务7240万元,增长21.2%。增长较多,主要是拥军优属等补助经费增加。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4.46亿元,增长6.3%。

就业补助5350万元,增长3%。

抚恤2310万元,下降0.2%。

退役安置2.07亿元,下降1.5%。

社会福利4220万元,增长6.7%。

残疾人事业1.13亿元,增长1.8%。

红十字事业660万元,增长14.6%。

临时救助1690万元,下降29.6%。下降较多,主要是预计省补资金下降。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亿元,下降1.3%。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51亿元,增长3.7%。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5980万元,增长38.1%。增长较多,主要是市计生委与市卫生局机构合并,市计生委基本支出统一列入本科目,并增加卫生科研、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等工作经费。

公立医院7.07亿元,增长19.6%。增长较多,主要是新增市妇产科医院经费。

公共卫生1.25亿元,下降4.4%。

医疗保障7.31亿元,增长4.3%。

中医药380万元,增长0.6%。

计划生育事务1830万元,下降22.5%。下降较多,主要是计生委与卫生局机构合并,计生委基本支出统一列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4140万元,增长2.2%。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亿元,下降24%。

9.节能环保支出3.86亿元,增长2.9%。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7720万元,增长45.8%。增长较多,主要是生态市建设及环境整治经费增加。

污染防治4000万元,下降1.1%。

自然生态保护5700万元,下降47.9%。下降较多,主要是将对区、县(市)补助支出转列转移支付支出。

能源节约利用1亿元,下降4.6%。

污染减排8600万元,增长107.5%。增加较多,主要是增加环境治理经费。

循环经济2590万元,增长1.1%。

10.城乡社区支出15.48亿元,增长3.1%。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5.44亿元,增长36.3%。增长较多,主要是数字城管等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15亿元,增长10.4%。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3260万元,增长3%。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56亿元,下降11.5%。

11.农林水支出18.35亿元,下降11.5%。支出下降,主要是上年有安排水利项目一次性因素。其中:

农业1.62亿元,增长11.7%。

林业3380万元,增长10.1%。

水利12.94亿元,下降16%。下降较多,主要是安排杭嘉湖南排工程补助经费等一次性项目。

农村综合改革200万元,增长1.5%。

其他农林水支出3.43亿元,下降3.2%。

12.交通运输支出11.31亿元,下降0.9%。其中:

公路水路运输5.81亿元,下降1.5%。

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4.7亿元,增长3.5%。

车辆购置税支出8000万元,下降17.4%。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2亿元,增长13.6%。其中: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7400万元,增长31.9%。增长较多,主要是整合资金设立信息经济投资基金。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770万元,增长2.8%。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3亿元,增长58.1%。其中: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9800万元,增长260.7%。增长较多,主要是将原在政府性基金列支的旅游促销经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450万元,下降1.0%。

15.金融支出3660万元,下降5.3%。

1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9065万元,增长8.0%。

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1亿元,增长17%。其中:

国土资源事务7370万元,增长22.9%。

气象事务3750万元,增长7.2%。

18.住房保障支出1.1亿元,增长3.8%。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170万元,增长17.7%。

20.其他支出14.91亿元,增长67.5%。增长较多,主要是按规定预留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经费。具体使用方案待财政部进一步明确后再细化落实到市级各部门及相关科目。

21.预备费5亿元,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

(三)收支平衡情况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51.98亿元,加上预计省税收返还收入、省转移支付收入、区县(市)上解省市收入等转移性收入540.3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950万元,收入合计692.4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67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458.76亿元(其中:预计税收返还各区及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147.2亿元,上解省支出311.56亿元),支出合计692.43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详见附表七、附表八。

(附表略)

杭州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

情况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一、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数为773.37亿元,下降6%。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附表九):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18.14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1.64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575万元,以上合计土地出让收入740.14亿元,下降6.5%。

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5.7亿元,增长13.6%。

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06亿元,增长13.1%。

4.彩票公益金收入2.5亿元,增长7.1%。

5.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99亿元,增长7.5%。

6.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09亿元,增长1.2%。

7.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2亿元,增长62.4%。增长较多,主要是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提高。

8.其他收入14.87亿元,下降5.4%。

(二)支出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数为714.16亿元,为预算的96.5%,下降9.9%。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附表九):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662.63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3.2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229万元,以上合计土地出让支出686.05亿元,为预算的96.5%,下降10.1%。

2.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5.43亿元,为预算的93.2%,下降2.2%。

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7993万元,为预算的79.9%,增长35.6%。增长较多,主要是残疾人托(安)养项目经费增加。

4.彩票公益金支出1.92亿元,为预算的87.9%,下降19.9%。

5.地方教育附加支出3.34亿元,为预算的98.2%,下降2.9%。

6.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亿元,为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7.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1.14亿元,为预算的102.1%,增长0.6%。

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3.29亿元,为预算的109.6%。增长13.4%。

9.其他支出11.18亿元,为预算的94.6%,下降9.4%。

(三)收支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3.37亿元,加上预计省转移支付收入和区上解收入14.86亿元,收入合计788.2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4.16亿元,加上预计补助区、县(市)15.71亿元,支出合计729.87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当年结转结余58.36亿元,主要是尚待清算的土地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安排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根据国家规定,从起,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一)收入预期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为502.5亿元,比调整后执行数(相应调减11项政府性基金执行数,下同)同口径下降31.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主要是预计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分项目情况如下(详见附表十):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40万元,增长10.2%。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300万元,增长10.2%。

3.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5亿元,增长14.4%。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1亿元,增长1.4%。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63.38亿元,下降32.5%。

6.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4.76亿元,下降31.8%。

7.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200万元,下降38.5%。

8.彩票公益金收入2.6亿元,增长4.1%。

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7亿元,增长13.6%。

10.其他收入11.1亿元,下降4.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01.9亿元,比调整后执行数同口径下降27.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下降主要是预计土地出让支出下降。分项目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附表十一):

1.社会保障和就业基金支出1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万元,与上年持平。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1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城乡社区支出491.42亿元,下降28%。其中: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36亿元,下降45.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470.48亿元,下降27.8%。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亿元,与上年持平。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4.76亿元,下降36.4%。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200万元,下降1.3%。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3.6亿元,增长9.5%。

3.交通运输支出1.56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车辆通行费支出600万元,增长0.5%。

港口建设费支出1.5亿元,与上年持平。

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700万元,增长7%。其中: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300万元,下降32%。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400万元,增长22%。

5.其他支出8.75亿元,增长1.4%。其中:

彩票公益金支出1.95亿元,增长1.5%。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6.8亿元,增长1.4%。

(三)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502.5亿元,加上预计省转移支付收入和区上解收入12.75亿元,收入合计515.2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01.9亿元,加上预计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13.35亿元,支出合计515.25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附表略)

杭州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执行情况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杭州市本级于开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一)基本概况

纳入杭州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的国有企业共计11家,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9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2家。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年度净利润比例为10%。

(二)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2亿元,下降10.5%。收入项目为利润收入(详见附表十二)。收入下降原因是企业利润下降。

2.支出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3亿元,为预算的86.2%,下降26.2%。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附表十二):

(1)节能环保支出2943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增加市环境集团的资本金,建设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

(2)城乡社区支出(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亿元,为预算的84.4%,下降35.9%。主要用于补充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市公交集团资本金发展公共交通。

(3)其他支出811万元,为预算的85.4%,下降23.5%。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监管工作。

3.收支平衡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3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当年结转结余4945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安排情况

(一)基本概况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预[]32号)要求,结合杭州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的实际情况,从起,我市扩大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适当提高了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1.扩大实施范围

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出资企业共15家,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9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营运机6家,比上年增加4家。

2.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起,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年度国有净利润的比例由10%提高到20%。6家非经营性企业上缴比例减半,暂按10%上缴。

3.经营状况

根据全面预算报告,15家出资企业资产总额4024.1亿元,负债总额2319.58亿元,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1704.52亿元;利润总额77.47亿元, 比上年下降2.85%;净利润59.52亿元,比上年下降3.87%。其中:

经营类出资企业(9家):资产总额1496.05亿元,负债总额997.08亿元,净资产498.97亿元;利润总额58.62亿元,比上年下降4.91%;净利润44.38亿元,比上年下降7.97%。

非经营类出资企业(6家):资产总额2528.04亿元,负债总额1322.5亿元,净资产1205.54亿元;利润总额18.84亿元,比上年增长4.15%;净利润15.15亿元,比上年增长10.58%。

4. 国有资本收益情况

根据全面预算报告有关数据测算,15家出资企业应上缴国有资本收益7.14亿元。其中:

经营类出资企业(9家):根据全面预算报告,经营类出资企业合并净利润为44.38亿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13.02亿元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31.36亿元,比上年增长3%,扣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1.74亿元后,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净利润基数为29.62亿元,按上缴比例20%计算,应上缴国有资本收益5.92亿元。

非经营类出资企业(6家)。非经营类出资企业合并净利润为15.15亿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1.25亿元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13.9亿元,比上年增长27.1%,扣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1.67亿元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0.09亿元后,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净利润基数为12.18亿元(其中市城投集团公司合并净利润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为-0.04亿元,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净利润基数为0),按上缴比例10%计算,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22亿元。

(二)预算(草案)安排情况

1.收入预期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为7.14亿元,增长153.3%。收入项目为利润收入(详见附表十三)。增长较多,主要是进一步扩大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并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2.支出预算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7.53亿元,增长223.7%。增长较多,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增加,相应支出预算增加。分项目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附表十三):

(1)城乡社区支出5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市公交集团资本金发展公共交通。

(2)交通运输支出2.32亿元,主要用于增加市交投集团资本金支持公路建设。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增加华东医药集团资本金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3.收支平衡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7.14亿元;加上动用上年结转结余收入4797万元,收入合计7.6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7.53亿元,调出资金950万元,支出合计7.62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附表略)

杭州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执行情况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一、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基本情况

按照省有关规定,杭州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地区主要指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1月1日起,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市级统筹。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4%缴纳,职工个人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个体劳动者由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截至底,参保人数为243万人,其中离退休46.6万人。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截至底,参保人数为1.1万人,待遇享受人数2万人。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各类企业和参照企业参保的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1.5%缴纳,职工个人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含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在编人员,单位按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14%缴纳,个人按2%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上一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9%缴纳。截至底,参保人数为252.6万人,其中退休48.8万人。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截至底,参保人数为102.5万人。

(三)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的参保对象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费率为3%,其中单位按2%缴纳,职工个人按1%缴纳,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截至底,参保人数为190.2万人。

(四)工伤保险基金

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工伤保险费。统一执行《杭州市工伤保险行业差别浮动费率办法》,杭州市区范围内企业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行业 0.5% 、二类行业 0.8% 、三类行业 1.2%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为 0.2%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为 0.5% 。截至底,参保人数为209.4万人。

(五)生育保险基金

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生育保险费,缴纳比例为1.2%。截至底,参保人数为167.5万人。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4.72亿元,增长19.7%。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附表十四):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3.99亿元,增长22%。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2.09亿元,增长15.7%。

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5.65亿元,增长16.3%。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55亿元,增长24%。

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8.45亿元,增长49.5%。增长较多,主要是缴费比例由0.8%调整至1.2%。

(二)支出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0.06亿元,为预算的103.2%,增长21.2%。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详见附表十四):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0.3亿元,为预算的111.8%,增长25.4%。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6.76亿元,为预算的97.2%,增长17.7%。

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4.38亿元,为预算的76.9%,增长7.8%。

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97亿元,为预算的110.8%,增长21.7%。

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65亿元,为预算的91.5%,增长16.4%。

(三)基金结余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4.72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0.06亿元,预计当年结余64.66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69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5.3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11.2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2.58亿元、生育保险基金1.8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期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为416.53亿元,增长17.4%。增长较多,主要是缴费人数增加,人均缴费基数增长。分项目情况如下(详见附表十五):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4.6亿元,增长16.6%。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5.8亿元,增长18%。

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61亿元,增长19.4%。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65亿元,增长24.3%。

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9.87亿元,增长16.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358.46亿元,增长23.6%。分项目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附表十五):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4.92亿元,增长21.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数增加和人均待遇支出标准提高。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7.58亿元,增长28.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参保人数增加和人均待遇支出标准提高。

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6.23亿元,增长12.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促进就业工作支出增长。

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51亿元,增长27.1%。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参保人数增加和人均待遇支出标准提高。

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7.23亿元,增长8.7%。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参保人数增加和人均待遇支出标准提高。

(三)基金结余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416.53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358.46亿元,预计当年结余58.07亿元。根据国家规定,结余的基金结转下年继续专款专用。

(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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