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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0-05-12 03: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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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市纪委监委查处的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石羊镇(原柳街镇红雄社区1组组长)高维远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问题

—间,红雄社区1组分两次收到该组土地租金共计8.8万元,该组组长高维远在收到租金后,未按规定纳入集体账户管理,直接以现金形式进行发放,其行为违反了村组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10月,高维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蒲阳街道(原建设社区11组组长)杨建刚侵占社保指标款问题

12月,杨建刚利用担任建设社区11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在经开区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将该组村民吴某某缴纳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款3.5万元非法据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违纪行为。12月,杨建刚被责令辞去组长职务,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3.青城山镇(原和乐社区5组组长)邹方学侵占土地租金问题

—间,邹方学利用青城山镇和乐社区5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领取和侵占属于和乐社区5组集体所有的土地租金2.9万余元,该笔资金未进入集体账户。10月,邹方学将该笔租金退还。12月,邹方学被依法罢免组长职务。

4.玉堂街道(原水泉社区3组组长)王甫林收受好处费及红包问题

,王甫林利用担任玉堂镇水泉社区3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在协助办理联建房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期间,收取联建方感谢费及红包5.12万元。7月,王甫林被依法罢免组长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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