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号)
鉴于近期新疆乌鲁木齐市疫情形势,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乌鲁木齐市来温返温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乌鲁木齐市来温返温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并向所在镇(街道)报备。
二、自7月7日后从乌鲁木齐市来温返温人员,须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第一时间在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三、各镇(街道)、各单位要督促核酸检测阴性者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报告。
四、对经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不得拒绝其入住社区、宾馆,不得随意加码采取不必要的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广大市民如有发现乌鲁木齐市来温返温人员没有主动提供信息或不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请立即拨打防疫热线电话(联系方式附后)。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7月20日
温岭24小时防疫热线电话
太平街道:86222148
城东街道:86169268
城西街道:86163001
城北街道:86911134
横峰街道:89939300
泽国镇:86442937
大溪镇:86326573
松门镇:89051828
箬横镇:86898076
新河镇:86598133
石塘镇:86726301
滨海镇:86508000
温峤镇:86966008
城南镇:86266015
石桥头镇:86289567
坞根镇:86907226
东部新区:86780258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8630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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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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