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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州永顺县教体卫健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教师岗25人公告

时间:2024-07-02 0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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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州永顺县教体卫健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教师岗25人公告

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湘西州人社局备案,永顺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体卫健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永顺县教体卫健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中各岗位关于年龄要求的时间界定: 30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8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永顺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永顺县教体卫健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人才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顺县人民政府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7月8日 7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报名地点:

①报考教体类事业单位岗位的报名地点: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体局)1楼阳光服务大厅。地址:永顺县教体局1楼(大坝坪广场对面),报名联系电话:5222320。

②报考卫健类事业单位岗位的报名地点:永顺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健局)302室人事股。地址:永顺县卫健局3楼(三角公园斜对面),报名联系电话:5238162。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②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免冠近期蓝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③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准许毕业的证明报名;对留学归国人员,可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但以上两类人员7月31日前须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原件及相关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④非本县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意见。

⑤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包括考试前资格初审,体检、考察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报考教体类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面试由县教体局与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面试采取试教或岗位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2.报考卫健类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面试由县卫健局与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面试采取现场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条件和岗位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引进计划。若实际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高永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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