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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版)修订稿之特殊健康状况儿童接种修订理由及说

时间:2021-03-26 04: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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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版)修订稿之特殊健康状况儿童接种修订理由及说

今日,摘录其修订理由及说明以飨读者。

关于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接种, 年版只述及HIV 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指导建议。本次修订大幅扩展。

早产儿与低出生体重儿

早产儿(胎龄

1.上世纪 90 年代欧美等发达国家一系列研究显示,早产儿接种疫苗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与足月儿相似, 因此推荐早产儿接种疫苗的程序与足月儿一致。这包括美国儿科学会1994 年出台早产儿接种乙肝疫苗的时间建议,提出的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疫苗接种建议, 年更新的推荐一直沿用此后,澳大利亚和英国也采纳了相似的建议。

2.我国 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中建议新生儿在出生 24 小时尽可能及早接种乙肝疫苗,对于HBsAg 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新生儿即使早产儿、低体重儿也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与 年 WHO 有关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建议是一致的。

3. 最近一项系统综述和 meta 分析显示:医学稳定的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早期接种卡介苗和延迟接种卡介苗的安全性、反应原性、结核菌素皮试阳性率是相似的。WHO 推荐胎龄 31 周和低出生体重(

4. 医学状态稳定的表述参照了美国儿科学会和美国感染病学会的在“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疫苗接种”中的相关定义。

过敏

所谓“过敏性体质”不是疫苗接种的禁忌证。对已知疫苗成分严重过敏或既往因接种疫苗发生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及其他全身性严重过敏反应的, 禁忌继续接种同种疫苗。

1. 所谓“过敏性体质”儿童主要表现为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湿疹食物过敏、急性荨麻疹等。“过敏性体质”儿童常常暴露环境致敏原和食物致敏原后可诱发过敏性疾病,与接种的疫苗及其成分所诱发的过敏反应不同。而接种疫苗引起过敏反应可能与疫苗成分中含有的明胶、鸡蛋白、酵母蛋白成分有关,也有个别文献报道疫苗成分中含有的牛奶蛋白、新霉素和疫苗西林瓶密封用胶塞或注射器的活塞头含有的乳胶引起过敏反应。因此,“过敏性体质”不应该作为疫苗禁忌证。

2.总体上,疫苗引起过敏反应的发生率很低,发生率在 1/5 万剂-1/100 万剂之间。美国 ACIP 建议过敏性疾病儿童应该同正常儿童一样接种疫苗。针对过敏性疾病的儿童或者既往接种疫苗曾经发生过敏反应或者对疫苗中含有的成分过敏,在仔细慎重评估后再决定是否可以接种疫苗,除非接种疫苗曾经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被列为疫苗接种禁忌证。接种疫苗引起的过敏反应需要与非疫苗因素引起的其他过敏反应以及与过敏反应相似的偶合症状进行鉴别。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

(内容同 年版,此处略)

免疫功能异常

除HIV 感染者外的其他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全身免疫抑制治疗者,可以接种灭活疫苗,原则上不予接种减毒活疫苗(补体缺陷患者除外)。

1.根据美国感染病协会免疫低下人群疫苗接种指南和我国儿科专家共识,原发性和继发性免疫缺陷患者原则上可接种灭活疫苗,与免疫功能正常者通常具有相同的安全性。然而,免疫缺陷患者接种疫苗的免疫反应强度和持久性会降低,是否可接种活疫苗,需根据不同的免疫缺陷种类和免疫缺陷程度决定。

2.补体缺陷是指一类补体成分(经典途径和旁路途径)缺陷导致的原发性免疫缺陷。补体缺陷患者对所有常规疫苗的接种没有禁忌。遗传性经典途径补体缺陷(C3、备解素、D 因子、H 因子或 C5~C9)患者,因该类疾病患儿发生侵袭性脑膜炎球菌疾病的风险较正常人高出 1 万倍,强调接种肺炎球菌、脑膜炎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其他特殊健康状况

对于其他特殊健康状况儿童,如无明确证据表明接种疫苗存在安全风险, 原则上可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下述常见疾病不作为疫苗接种禁忌:生理性和母乳性黄疸,单纯性热性惊厥史,癫痫控制处于稳定期,先天性遗传代谢性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苯丙酮尿症、21 三体综合征等), 病情稳定的脑疾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感染(梅毒、巨细胞病毒和风疹病毒)等。

1.生理性和母乳性黄疸:根据文献报道,同对照组相比,持续黄疸的情况下接种乙肝疫苗、流感嗜血杆菌、麻疹、风疹及水痘疫苗虽然免疫原性可能存在影响,但接种疫苗是安全的。

2.单纯性热性惊厥史与癫痫:有研究显示,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不会增加癫痫患者癫痫发作的风险,这些疫苗接种也与脑病无明确相关性。世界卫生组织疫苗意见书及英国相关研究报告指出, 接种百白破疫苗后可能出现热性惊厥发作(1/16,000 剂次),但不会进一步发展为癫痫。由于疫苗接种有效预防很多严重传染性疾病,热性惊厥儿童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是利大于弊的。

3.先天性遗传代谢性疾病:目前我国儿童出生后常规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苯丙酮尿症、21 三体综合征和G-6-PD 酶缺乏,这些先天性遗传性或代谢性疾病不伴免疫功能异常,可以常规接种国家推荐的疫苗。

4.脑病:脑结构发育畸形、脑发育不良、缺血缺氧性脑病、脑损伤颅内出血、中枢神经系统感染、遗传代谢性脑病的儿童,在疾病稳定期没有急性发作或者进展, 或者在康复、痊愈、后遗症期, 可以正常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5.新生儿常见先天感染:梅毒、巨细胞病毒和风疹病毒通常呈慢性病程,但肌体的免疫功能一般不受影响,在病情稳定状态下应正常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版)修订稿之特殊健康状况儿童接种修订理由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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