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规划是对乡村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发展做出的综合部署与统筹安排,是乡村开发、建设与管理的主要依据。我国真正意义上的乡村规划起步于改革开放后,经历了初步成型、探索实践、调整完善等发展阶段。
一、初步成型阶段(1978—1988):从房屋建设扩大到村镇建设范畴
这一阶段,村镇规划从无到有,我国乡村逐步走上有规划可循的发展轨道。
二、探索实践阶段(1989—):城市规划模式下的村镇规划体系的探索
这一阶段,村镇规划深入实践、渐成体系。虽然还深受城市规划模式的影响,但从乡村角度出发、适合乡村发展需求的规划理念已经开始成为共识。
三、建设完善阶段(至今):构建乡村建设(乡村振兴)视角下的县域村镇体系
这一阶段,村镇规划开始从城乡统筹角度探索规划的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一般包括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城乡统筹的基础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村庄整治指引三大重点内容。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原有的县域村镇规划体系能否真正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能否支撑乡村振兴的新要求、新模式?基于我们对乡村振兴未来的新理解,乡村振兴规划必须要重新架构规划体系,进行系统的规划编制。
其一,我国规划体系的重点一直放在城市(镇)规划上,虽然《城乡规划法》将村庄规划纳入了进来,但尚未形成完善的体系。在住建部提出修编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一直没有出台的背景下,我们认为,在乡村振兴浪潮兴起的大势下,乡村振兴规划体系及编制导则亟须出台。
其二,未来的乡村是人们的梦想田园宜居之地,是基于产业融合、产居融合理念下乡村空间的重构,乡村规划体系中原有的“镇乡村结构模式”,不能满足新时代田园综合体、市民农庄、共享农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乡村的产居融合新体系及田园宜居乡村模式的规划要求。
其三,乡村的就地城镇化聚集结构,不应仅仅围绕村落进行布局,其应是在集约化利用土地和资源,有效结合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合理布局基础上,围绕一二三产融合的产业园区、产居一体化的综合体等要素、打破传统的镇村结构而形成的与产业发展、市场相结合的全新结构。
基于以上认识,绿维文旅构建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新体系”,编制了“县域乡村振兴规划导则”,希望这种创新能够在未来的乡村振兴规划编制中起到探索和试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