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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书一方案”警示教育模式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江淮风纪

时间:2020-01-25 08: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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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书一方案”警示教育模式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江淮风纪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歙县出台《关于运用党内组织生活巩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效的实施意见》、《歙县宣布处分决定暂行办法》、《歙县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探索建立“三会一书一方案”警示教育新模式——开好党支部宣布处分决定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运用检查(忏悔)书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发案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着力解决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使监督执纪工作经受得住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机制。狠抓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松,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县纪委会同组织、宣传、政法、统战、党校等部门建立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一是严格日常教育监督。把纪律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讲党课、党员干部培训等重要内容,推动形成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做到警钟常鸣,促使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分级负责的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干部队伍思想动态,提醒和帮助解决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坚持关口前移。各级纪委(县纪委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盯住“树木”,也关注整片“森林”,对发现的苗头性和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报告,协助党委(党组)履行严肃政治生活、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的主体责任。通过谈话函询、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等方式处理392人次,占65.3%;给予轻处分和组织调整170人次,占28.3%;给予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5人次,占4.2%;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3人次,占2.2%。三是融入干部教育培训。党委组织部门把纪律教育纳入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党委宣传部门把纪律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县委党校把纪律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学员熟知党章党规党纪内容,守住纪律底线,自觉用党规党纪规范言行。

(二)强化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监督。一是明确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是教育管理的责任主体。处分决定送达时,向受处分单位告知教育帮带具体事项,党组织将受处分党员干部纳入教育管理,指定1-2名同志作为受处分人的教育帮带人,填写《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报告表》,如实记录教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明确教育帮带具体内容。向受处分党员干部送达《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告知书》,告知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间纪律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教育帮带人在该党员干部处分影响期或处分期内,与该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填写《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受处分党员干部谈话情况报告表》。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根据受处分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情况,填写《受处分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报告表》。三是暖心回访巩固效果。在处理、处分影响期或处分期内对党员干部开展暖心回访,填写《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通过走访谈话、民主评议,及时了解受处分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思想认识、改正错误等情况,将其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解除处分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敢于担当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干部,由所在单位向组织部门推荐使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三)探索实践“三会一书一方案”警示教育模式。一是开好“三会”,增强“警示一批”的震慑效果。在宣布处分决定时,让违纪党员干部在会议上自我剖析,查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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