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洋世界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对J404-0054宗地进行用地处置,具体涉及[小梅沙地区]法定图则04-01地块。依据《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深府办规〔〕3 号),现对该用地处置方案公示如下:
一、J404-0054宗地情况
J404-0054宗地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市海洋世界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11789.40㎡,土地用途为旅游,建筑容积率≤0.18,建筑面积为2200㎡。
二、法定图则情况
[小梅沙地区]法定图则04-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游乐设施用地(C5),用地面积为2775㎡,容积率2.5,备注“规划,集中布置管理用房及配套宿舍”。
三、用地处置方案
根据《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深府办规〔〕3号)第五条、第十条规定,J404-0054宗地无偿移交道路设施用地及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10041.42㎡;剩余1747.98㎡用地由深圳市海洋世界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用地性质为“游乐设施用地(C5)”,总建筑面积为4369.95㎡,其中无偿移交政府用于办公用房的建筑面积为433.99㎡。
四、公示地点
(一)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pnr.。
(二)报纸公示
深圳商报。
五、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自7月21日至7月29日止。
六、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7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用地处置方案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开发利用科,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25353777,传真:25356213。
附件:1。区域位置示意图1
2。区域位置示意图2
3。用地处置前
4。用地处置后
5.J404-0054宗地指标一览表(调整前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7月21日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