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丰都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学校,各初中学校:
丰都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按照总分880分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现予以公布。
丰都中学:688分;丰都二中:652分;
实验中学:617.5分;丰都一中:495.5分;
丰都三中:502分;十直中学:327分;
同文学校:由于报考该校志愿人数少于计划数,不划线;星火学校:477.5分。
严格执行市教委高中招生政策,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拒收上线学生。请上线学生在规定时间7月20日-24日根据通知到相应高中学校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民办高中学校可在计划内招收择校生,请未上线的学生尽快联系县内民办高中学校就读,或选择就读中职学校。咨询电话县教委招生办70714278、70714051;举报监督电话70714042;民办同文学校杨老师17119799999;民办星火学校陈波老师13983596595;职教中心蒋老师13996815266;三峡技校甘老师13452564813.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