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100字范文 > 未能提交经审计会计报告 一人公司股东被追加为执行人

未能提交经审计会计报告 一人公司股东被追加为执行人

时间:2019-03-06 19:33:53

相关推荐

未能提交经审计会计报告 一人公司股东被追加为执行人

博法律师说

虽提交了公司的年检报告书及资产损益、资产负债表及部分财务账册,但提供的财务账册不完整,亦没有相应的会计凭证相佐证。且未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基本案情

B公司系由股东陈先生独资出资10万元注册的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5月26日,陈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9月6日,B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由陈先生变更为案外人陈某。

A公司与B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11月10日作出判决,B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A集团公司房屋租金、电费、供暖费合计四十二万八千零七十四元零六角七分。3月26日,法院追加陈先生为被执行人,陈先生对B公司在该案中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裁定送达后,陈先生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

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被申请人陈先生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公司的股东,虽提交了B公司的年检报告书及资产损益、资产负债表及部分财务账册,但其提供的财务账册不完整,且没有相关会计凭证相佐证;该公司亦没有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从其提供的会计账册来看,不能证明有争议的2笔借款系用于公司正常用途;而且,从其随意将公司转让给案外人陈某的情况看,亦属于不正当操纵公司的情况。

综上,法院认为,陈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B公司的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陈先生自己的财产,其诉讼请求无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陈先生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公司的股东,虽提交了公司的年检报告书及资产损益、资产负债表及部分财务账册,但其提供的财务账册不完整,亦没有相应的会计凭证相佐证。而B公司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系其法定义务。B公司未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就B公司提供的会计账册来看,其亦不能证明有争议的2笔借款系用于公司正常用途。故综合本案查明事实,陈先生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B公司的财产,应当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