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人。
11月4日20时59分许,该大队路管员在嘉积镇东风路设卡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时,在中心市场前路段拦截一辆号牌为琼A3AMXX的白色小型轿车,路管员上前要求驾驶人梁某(男,37岁,琼海人)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时,发现梁某身上散发着酒精气味,随即对梁某进行酒精含量吹气检测,显示68.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要求梁某出示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时,梁某称自己已报名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准备进行科目二的考试,尚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路管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车辆并告知梁某持凭证15日内到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11月7日,梁某到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违法处理手续,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查,梁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梁某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