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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川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8人公告解读

时间:2020-05-06 11: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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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川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8人公告解读

重庆合川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8人公告于2月22日正式发布,重庆卫生人才网今天给大家带来了公告解读,报考人员可在3月8日至3月12日18:00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招聘68人。

一、招聘人数比度减少了11人。

重庆合川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8人公告,同比招聘79人减少了11个招录指标。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较往年变化不大,报考本次招聘的考生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才具备基本的报考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网络报名前一日;

6.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自愿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

8.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另外,公告中还明确要求了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的人员,有特殊情况的考生,需要注意查看,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招考的条件。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现役军人;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

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笔试科目和分值规定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详见《一览表》。

笔试时间、地点等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川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所有考生)》(附件2)一份、身份证、本人毕业(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合川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按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除紧缺人才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开考的紧缺人才岗位或无法递减的,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但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凭报考者本人《准考证》、毕业(学位)证、身份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进行。

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同一报考单位(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且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且不低于同一面试组其他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最低成绩的,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均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报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学位)、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招聘单位服务不得少于2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的3年内不得报考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八、招聘主要环节时间节点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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