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报名新增/重要要求
吉林
【新增要求】
因疫情原因,请到现场的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测温合格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核。
贵州
【新增要求】
贵州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贵州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西藏
【重要要求】
(1)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2)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江苏
【重要要求】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山西
【重要要求】
资格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须在山西,并且有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证明。
浙江
【新增要求】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 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的安全、平稳。“资格考试考生配合防疫须知”(随疫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请相关考生在考前14天以上登录查 看,考前做好相关准备,考中做好配合工作。考务部门(考点单位)要针对考生配合防疫须知,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
海南
【重要要求】
(1)考场设在海口;
(2)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海南的,可在我省报名考试。
湖北
【重要要求】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新增要求】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黑龙江
【重要要求】
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新增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请各市(地)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现场公告等渠道告知考生。
重庆
【重要要求】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工作地、居住地须在重庆市区域内,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
【新增要求】
(1)考生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考场;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监测阴性证明或包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绿码进入考场。
(2)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有关防控措施及要求如有调整,请考生按准考证“注意事项”的要求执行。
福建
【重要要求】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云南
【重要要求】
本次考试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云南考区报考。
【新增要求】
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考试时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入境14天隔离证明和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两周内,应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考带来不便。
天津
【重要要求】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
【新增要求】
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本人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联系方式等信息。我市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