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市直事业单位和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包头市公安局录用事业编制人员体能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人员范围
报考包头市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警务辅助管理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全部考生。
二、体能测试时间
体能测试时间:9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时开始。
三、体能测试地点
体能测试地点: 包头市奥体中心体育场
四、体能测试所需证件及物品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本人签署的体能测试考生承诺书参加体能测试。
五、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
体能测试共设3个测试项目,实行达标制,1项不达标即取消录用资格。测试内容及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48号)(根据国家公务员局与公安部的有关答复意见,“在体能测评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