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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度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22 21: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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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度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度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以下简称“基卫高”)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根据《湖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见附件1),“基卫高”适用于县级及以下医院(不含市辖区和五区)、县级及以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不含市辖区和五区)、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只允许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申报,区本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能申报;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澧县、安乡县、石门县、津市市的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申报。

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不含按二级及以上医院标准收费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核准职数。事业单位职数以市人社局批复为准。

(二)申报推荐。用人单位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9号)组织申报推荐。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成立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评议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基本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初审,由区县市卫健局对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复核,评委会对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四)提交材料。由区县市卫健局职改办于9月24日-25日统一将材料交市卫健委职改办。

(五)面试。10月11日集中进行面试。参评人员现场提供个人业绩述职材料2份(材料中不能透露个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专家评审。按类别和专业组成“基卫高”评委会,集中对参评材料进行评审。

(七)公示发文。评审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省职改办备案。由市职改办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发文确认、评审表格和证书盖印。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由各区县市卫健局职改办统一报送,申报对象和用人单位需准备的相应材料:

(一)申报对象提交材料

1. 提供-(任选一年)参加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笔试成绩。

2. 《评审表》:参评人员填报《评审表》,该表一式两份,单独胶印成册。《评审表》在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考试专栏”(http://wjw./)下载。

3. 《品德贡献单位评议量化评分表》(附件2),该表由用人单位填写、盖章,申报对象提交。

4. 参评、任职资格和行政奖励材料(相关内容见附件3),按规定顺序单独胶印成册,目录装订在首页。

5. 业绩能力材料(相关内容见附件4),按规定顺序单独胶印成册,目录装订在首页。

以上申报材料一并装入材料袋,材料袋封面(附件5)上的基本信息要填写准确、核对无误。其中,“区县市”栏请按呈报单位所在地区填写;“申报单位类别”栏填写“事业单位”或“非事业单位”。材料袋样式由各区县市自行统一。

(二)用人单位提交材料

1. 《度事业单位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6,以下简称《备案表》)。事业单位在报送资料前,须将《备案表》报区县市卫健局职改办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市卫健局职改办统一汇总报市职改办审核,确保参评人员不跨专业、不超职数评审。

2. 《度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7,以下简称《汇总表》),由区县市卫健局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1. 申报评审职数与提交材料数比例:每个专业申报的评审职数按照不低于1:2 的比例提交材料。

2. 申报专业级别:申报专业、级别须与理论考试专业、级别一致。

3. 申报材料公示:参评人员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区县市卫健局职改办将《备案表》《汇总表》、参评对象申报材料及评审费用一并交市卫健委职改办(市卫健委403室)。

5. 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获奖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度基卫高申报的有效材料。申报人员在申报材料时须一次性提交完整,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和补交。参评材料中涉及重复提供的资料,须重复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在有效申报材料截止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

6. 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在填写“工作单位”时,需完整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全称以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统一社会信用征信代码证》上的名称为准,有多个名称的,只需填写基层单位名称。

7. 申报材料领取:评审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或个人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申报材料,逾期未领取的,市卫健委职改办不再保管。

四、明确相关责任

(一)为严格资格审查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在资格审查环节中强化责任追究。参评人员须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参评资格初审以及推荐程序负责;区县市卫健局须对材料接收负责;市职改办须对政策把握、事业单位评审职数及申报专业审核汇总负责;市卫健委职改办须对参评材料资格复核把关;市人社局会同市卫健委对组织评审负责;评委会委员须对主审材料和评议推荐负责;评委会须对标准条件、评审程序、评审质量、参评人员资格复审及评审结果负责。

(二)用人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受理。对审查把关不严,影响评审工作,或被举报经查实的,除追究申报者本人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凡因材料漏报、缺报或所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材料申报者本人负责。对违背诚信承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参评人员实行职称评审“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申报参评资格。区县市卫健局职改办须对材料逐份签章确认。

五、评审指标及通过率

(一)评审指标:评审设定评审总分为100分,其中业绩能力占45%分值、理论成绩占25%分值、学历资历占15%、品德贡献占15%分值。

(二)评审通过率:度“基卫高”评审继续实行比例与职数控制。“基卫高”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正高 40%以内,副高 55%以下。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整体评审通过率正高不低于其总参评人数的 30%,副高不低于其总参评人数的 45%。

六、相关费用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24号)规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收费标准每人400元,面试每人200元,共计600元(其中570元交市民之家卫健委窗口,30元交市民之家人社局窗口)。各区县市在提交申报材料时经市卫健委确认后,凭《确认单》前往缴费。评审费用于评审事务开支,包括评审场所租用、硬件设施投入、评委及工作人员劳务费用等,不足部分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解决。

七、组织与监督

度“基卫高”评审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共同组织,市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市卫健委负责具体实施。由市卫健委牵头制定常德市“基卫高”职称评审方案、量化评价标准,分别报省职改办、省卫健系列职改办批准后组织实施,评审工作12月24日前全面完成。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

市卫健委职改办电话:7706380。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电话:7705005。

附件:1. 湖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标

准条件

2. 品德贡献单位评议量化评分表

3. 资历资格和行政奖励科研成果材料目录

4. 业绩能力材料目录

5. 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袋封面

6. 度事业单位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7. 度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汇总表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8月28日

附件:

附件3资历资格和行政奖励科研成果材料目录.xlsx

附件2品德贡献单位评议量化评分表.doc

附件5申报材料袋封面.docx

附件1湖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doc

附件4业绩能力材料目录.xlsx

附件6度事业单位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xls

附件7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汇总表.xlsx

【来源:常德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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