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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第一次拍卖江南大道43号3栋16

时间:2021-01-19 20: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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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第一次拍卖江南大道43号3栋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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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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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拍卖处置单位为: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将于7月26日10时至7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江南大道43号3栋16-2号住宅房地产(含固定装修)。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江南大道43号3栋16-2号,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建筑面积91.04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77.38平方米,房地证号为106房地证字第35654号;含固定装修,有占用,有电梯。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出让;权属人为张某某单独所有;该房产现由被执行人居住,腾退需必要时间;

评估价:1364781元,起拍价:970000元,保证金:194000元,增加幅度9700元。

竞拍须知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7月24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7月24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小编寄语

最初起拍价:970,000元,综合评估价:1,364,781元,您觉得值多少价格可以拍下呢?多少价格才算是捡漏呢?如果你有不同的看法,欢迎评论留言,你的观点对我很重要。如果喜欢我,就关注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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