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100字范文 > 巡回法庭:还鸟儿一片自由翱翔的天空

巡回法庭:还鸟儿一片自由翱翔的天空

时间:2023-02-26 05:47:02

相关推荐

巡回法庭:还鸟儿一片自由翱翔的天空

“现在开庭!”如果没看到画面,您可能认为这只是法院里普通的一场庭审。画面切换,却是一枚国徽、一条横幅、几张简易桌椅、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组成了一个简易却严肃的巡回法庭。9月19日下午,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综合审判庭庭长李智勇带领他的审判团队,将巡回法庭设在伞陂镇的广场上,现场开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狩猎案。县人大代表焦劲松、县政协委员郭笠,伞陂镇武装部部长赵明岭等镇村干部和100多名群众一起旁听庭审。潢川电视台记者现场采访报道了庭审。潢川县人民检察院派员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双重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情回顾:12月17日,被告人夏某在禁猎期间于弋阳路北段某树林里架起丝网非法捕猎。共捕获158只斑鸠,造成49只斑鸠死亡,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4700元。经过法庭审理,被告人夏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提出的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当庭宣判: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拘役三个月;退赔因其犯罪行为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14700元(已缴纳)。下面带您走入庭外访谈,听听他们怎么说县人大代表 焦劲松问:您对潢川县人民法院这次巡回开庭有什么样的评价?答:我个人认为非常好,潢川法院的法官带案下访,到基层巡回开庭,通过以案说法,让广大群众和乡村干部都了解了保护野生动物是国家法律的刚性要求,也是新时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接地气,出实招,效果好。庭审组织有序严肃认真,让我们参与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潢川法院环资庭庭长 李智勇问:您为什么选择在这样的地点开庭呢?答:刑罚的最终目的不仅仅在于惩戒,更重要的是预防新的犯罪,通过事前做被告人家属的思想工作,汇同公诉人、辩护人多次提审被告人,促使其认识非法狩猎行为的危害性。所以现场开庭中达到了被告人庭审中认罪、情理上认错、赔偿上认罚的效果,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次现场开庭,不仅向基层群众普及了公益诉讼的相关知识,同时也激发了基层群众参与公益诉讼工作的积极性。庭审结束后,干警们向附近居民发放“保护鸟儿倡议书”。保护鸟儿倡议书鸟是人类的好朋友,在我国辽阔的土地上,有一支庞大的义务灭虫队伍,这就是常年守卫在森林、果园和田野之中的食虫鸟类。它们为捕捉各种害虫而奔波劳碌,是一些称职的“天兵天将”,为保护庄稼和森林做出了巨大贡献。为了保护益鸟,给它们创造一个安全生存的环境和气氛,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潢川县人民法院特向全县农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一、多植树、种草、养花,保护鸟类的自然栖息地,为鸟类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二、主动学习鸟类保护知识,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宣传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三、不伤害、不捕杀野鸟,不掏鸟蛋,不拾鸟蛋,不把鸟儿当作自己手中的玩偶;四、对伤害鸟类者主动劝说,发现捕杀、贩卖鸟类的不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五、提倡观鸟、反对关鸟,不笼养野生鸟类。只有这样才能在自然中与鸟一起共享自然的美丽;六、拒食野鸟等野生动物,并劝诫亲朋不食用野生动物;农民朋友们,为了消灭害虫。多打粮食,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保护益鸟吧!本案通过巡回法庭走进田间地头的方式审判,进一步推进就地办案释法、巡回宣传普法,不断提升环境资源法治公众参与度,让环境司法触角充分延伸,拓宽教育警示覆盖面,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片”的效果,为家乡做出有力司法贡献!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