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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灵素的爱情 从来都与胡斐无关

时间:2019-03-08 05: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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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灵素的爱情 从来都与胡斐无关

金庸笔下,许多美好的事情,都发生在十六岁。

郭襄是,程灵素也是。

那一年,在自家茅屋旁的花圃里,程灵素第一次见到了胡斐,就喜欢上了他。

她给了他一样礼物:两支小蓝花。这很有可能是她人生中,第一次给陌生的青年男子礼物。

小蓝花是地里现拔出来的,根须上还带着土,很乡村,很随意。

她不知道,自己已经晚了。就在仅仅十来天前,胡斐已先遇见了另外一个女孩:袁紫衣。

初相识的时候,袁紫衣也给了他一件礼物:一只碧玉凤凰。比小程的蓝花,不知道贵到哪里去了。

胡斐收到玉凤的时候是什么反应?“呆了半晌”,“把玉凤凰拿在手中”,“思潮起伏”,心里激情演绎了一万字的剧本。

而他收到蓝花的时候呢?“道了声谢,顺手放在怀内。”金庸这个词用得好——顺手。

玉凤的特点,是浪漫,美貌。它有什么用呢?没别的用,可以撩他,让他想我。

蓝花却有大用处,可以解毒,保护他平安。然并卵,胡斐先遇到了美貌的。

张爱玲讲男人心里都有一朵红玫瑰、一朵白玫瑰。胡斐早一心扑到了红玫瑰上。

他和袁紫衣在一起的时候,荷尔蒙满满,对手戏极足。她忽喜忽嗔,套路百出,让他跟在屁股后面团团转。

她嗔的时候,可以拿鞭子抽他:“小子胡说八道,我教训教训你!”

软的时候,可以“火光映照之下,娇脸如花,低语央求。”

豪迈的时候,可以:“胡大哥,今日难得有兴,咱们便分个强弱如何?”

在红玫瑰身边,他嗨、爽、刺激。

可是和程灵素在一起呢?他敬、怕、自愧不如。

认识程灵素之前,他是什么心态?少年英雄,锋芒初露,才不过十八岁,就连江湖顶级大佬苗人凤、赵半山都倾心下交,和他称兄道弟。

就好像一个小伙子创业,才几个月就搞到天价估值,大领风骚,乔布斯天天约他吃饭。

他还大包大揽,要去找“毒手药王”给苗人凤治眼病。人家说药王不好请,胡斐怎么回答的?“软求不成,那便蛮来!”

年轻人,好大的口气。

等到了药王庄,邂逅程灵素,他才知道自己有点天真,有点傻。

还“蛮来?”他简直一天都活不下去。

在程灵素面前,不要装成功人士。

你武功高又怎么样,少年得志又怎么样,你爹是胡一刀又怎么样,小姑娘完全不放在眼里,一努嘴:给我去挑粪、浇花。

胡斐还拼命维持着优势心态,觉得小姑娘“可怜”“贫弱”,“我男子汉大丈夫”,帮她挑个粪,那叫慈善。

可接下来程灵素的表现,把他的优越感击得粉粉碎。

没有她,他在药王庄寸步难行,一会儿差点被什么“血矮栗”毒倒了,转眼又险些被什么“醍醐香”麻翻了。当地一个残疾人、一个小孩子都能玩死他。

而程灵素呢?弹指间用毒无形,挥手处邪魔辟易,三个凶神恶煞的师兄师姐,被她耍得团团转,不堪一击。

更让他有点囧的是,她还对他提了两个要求:

不准和人动手,不准你走出我身边三尺之外。

这说明你引以为傲的武功,在这里没什么卵用。你只有在我身边才是安全的。一直很自信的胡斐,此刻见识到了什么是真正的自信:

我身边三尺之内,天下再厉害的毒物,也不能伤害你。

胡斐本来以为,程家小姑娘只是用毒比自己厉害。

不就是化学学得好么。语文数学外语政治,我还是比你强嘛。小胡同学暗暗地想。

但他很快又发现自己错了。这个小妹子什么都超过他。

他觉得自己挺豪迈,可程灵素比他更豪迈。

在给“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苗人凤治眼睛时,程灵素毫不含糊,拿起刀针就要下手。

苗人凤和她的上代明明有仇,又不知道小姑娘的底细——她上过手术台没有啊?是不是实习生啊?有没有治死过人啊?会不会故意害我啊?

苗大侠居然也就眼睛一闭,放松穴道,让她来胡搞。

吃瓜群众胡斐紧张不已,各种不放心,各种挂相。程灵素淡淡一笑,对他说了一句话:

“苗大侠放心,你却不放心吗?”

这一刻,小程和老苗英雄相惜,互相辉映,胡斐反而显得矮了一头。

气场上不及小程,那么智商呢?胡斐后来的外号叫“雪山飞狐”,但说实话,程灵素才更像一只飞狐。

前者闯江湖的表现,总体是个冲动愤青,他一出场,你总觉得不太放心,多半要闯出什么祸事。

而程灵素一出场,你就会觉得那么放心、那么可靠。她总是淡淡的、静静的,但天大的事、再恶的敌人,她那瘦瘦小小的肩膀好像都扛得住。

如果不是她,胡斐都不知道死了几回了,可能早被“血矮栗子”“毒砂掌”搞死了,半夜在北京被侍卫追杀了,在“天下掌门人大会”被包围分尸了,或者冒冒失失去搬动马春花的遗体被毒死了……救他的人,全是程灵素。

他对她,是“心中好生感激”,却又“凛然感到惧意”。

“这位灵姑娘聪明才智,胜我十倍,武功也自不弱,但整日和毒物为伍,总是……”

总是什么?他不知道。我们帮他回答了吧:总是显得我弱爆了!

只要在她身边,自己就注定是那个傻笑着,只会抱着一盆七心海棠的小花,亦步亦趋的小跟班。

胡斐毕竟不是郭靖。

郭靖从小是当惯了傻子的,胡斐当不惯。他给自己的人设,乃是智勇双全。程灵素让他既不够智,又不够勇,只剩一个二。

他更愿意和红玫瑰在一起。

袁紫衣的长处,是美貌、武功好。可我胡斐也不难看啊,我胡斐的武功更高一线啊。回到袁姑娘的维度里,我好舒服自在,我好帅。

那一天,胡斐终于向程灵素说:我们结拜兄妹好吗?

说出这句话之前,金庸写了一笔胡斐的神情:“不敢朝她多看”。

程灵素的回应,书上是两个字——“爽快”,跳下马来,撮土为香,双膝一屈,跪在地上。

于是,官道旁,长草边,两人相对磕头行礼。她变成了“二妹”。一个男人的枷锁解除了,一个少女的爱情幻灭了。

那么接下来呢?程灵素怎么对待这个“不敢朝自己多看”的男人?

她也有伤心,也有怨艾,但她最终的选择是一句话:我爱你,与你爱不爱我无关。

你爱喜欢谁,那是你的事。但我身边三尺之处,仍然是你最安全的地方。

看看从湖北到北京一路上,程灵素做的事情:

“胡斐将酒倒在碗里便喝。程灵素取出银针,要试酒菜中是否有毒。”

“胡斐次晨转醒,见自己背上披了一件长袍,想是程灵素在晚间所盖。”

“程灵素叫胡斐试穿,衣袖长了两寸……于是取出剪刀针线,便在灯下给他修剪。”

直到最后,胡斐中了剧毒,程灵素帮他吸了出来,用他的血毒死了自己。

我对自己的爱负了责。我用尽全力,护送你到了最远的地方。

每次读到这里,都希望这一幕不是真的,时光可以倒流,退回到过去她最耀眼、最光彩四射的时候。

那一夜,她手拿金针,气定神闲,正给天下无敌的苗人凤治眼睛。胡斐只能在手术室外探头探脑当看客。

当苗人凤再问:“姑娘你贵姓的时候”,她可以再次“抿嘴一笑,说 ‘我姓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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