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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20家陶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时间:2023-05-07 1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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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20家陶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陶卫网讯陶卫网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统计:1-3月,全国各地有120家陶瓷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名单涉及23个省(市)。此次名单中,广东省的失信陶企最多,有27家,其次是江西、河南、福建,分别有13、12、11家。其中,有家陶企的失信累计次数高达258次。

据统计,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上榜原因多为债务纠纷,欠款不还,大部分为拖欠供应商货款、拖欠工资、拖欠员工赔偿、拖欠银行贷款以及拖欠融资租赁租金等,也有企业涉及承担债务连带清偿责任。此次名单中,最高拖欠供应商货款为600万元。

(来源:全国各地法院,统计时间:4月3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企业欠款就会被列入名单,而是在债务纠纷对簿公堂后被法院判决还款,由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意见》明确,严格禁止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在财产变价环节确保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严格适用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

《意见》要求,单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

《意见》规定,各地法院可以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对于决定采取惩戒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就不再采取惩戒措施;未履行的,再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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