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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博取眼球发布不实文章 衡阳一微信公众号负责人涉嫌网络恶意营销被约谈

时间:2020-11-24 12: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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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博取眼球发布不实文章 衡阳一微信公众号负责人涉嫌网络恶意营销被约谈

本报衡阳讯 5月11日,“衡阳县老乡情”微信公众号负责人贺某因发布不实信息,涉嫌扰乱社会秩序,被衡阳县委网信办、衡阳县公安局依法警示约谈。

5月10日13时许,“衡阳县老乡情”微信公众号发布《定了!衡阳县将选两个乡村振兴试点乡镇!》的文章称,衡阳县将选两个乡村振兴试点乡镇,并在文章进行投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大量网友转发,纷纷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发动为所在乡镇投票,仅11小时该信息浏览量突破4万,给衡阳县造成不良影响。

衡阳县公安局新闻舆情中心民警在例行的网络巡查中发现了该信息,及时向衡阳县委网信办通报。经微信、百度搜索“定了!......两个乡村振兴试点乡镇”关健词,发现全国各地出现了数百篇类似的文章,文章提及的《XX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均不存在,里面文字和图片只改了地名,部分地方发布了官方辟谣信息。经向衡阳县相关部门证实此信息为不实信息,涉嫌造谣,于是民警迅速与“衡阳县老乡情”负责人贺某取得联系,严正指出其错误,责令其立即删除不实信息,并于次日到衡阳县公安局接受调查。23时20分,贺某意识到自己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广大群众,造成不良影响,主动删除该文章。

据贺某(男,36岁,衡阳市雁峰区人)称,《定了!衡阳县将选两个乡村振兴试点乡镇!》不实信息,系他改编自其它微信公众号的一篇文章,来源及真实性未知,为扩大自己公众号的关注度,快速吸粉,赠取流量,擅自在文章标题和内容中加上了“衡阳县”,把投票选项修改成衡阳县26个乡镇,以博取眼球。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发布、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的规定,受衡阳县委网信办委托,5月11日上午,衡阳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罗爱君组织新闻舆情中心民警对“衡阳县老乡情”微信公众号负责人贺某依法进行警示约谈,组织贺某现场学习了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的学习,并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约谈中,贺某对自己发布不实信息、涉嫌造谣传谣的行为深表歉意,已第一时间删除不实信息,表示今后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关注了解,不违反“九不准”,遵守“七条底线”,确保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发布网络信息。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制造、传播不实信息,同样是违法违规行为。对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和有害信息,一切以官方媒体发布的消息为准,切勿被虚假消息欺骗和利用,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衡阳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衡阳市正结合信息网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网上“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开展网络恶意营销账号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中生有造热点,引发社会恐慌;冒用权威人士名义,发布谣言误导公众;炮制耸人听闻标题,引发群体焦虑和不安;恶意篡改党史国史,鼓吹历史虚无;诋毁抹黑英雄烈士,消解主流价值观;大打色情“擦边球”,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大搞“黑公关”敲诈勒索,侵害企业或个人合法权益等恶意营销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网民利益。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网站平台、网络账号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并向社会公众通报处置结果。欢迎广大网民、媒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向网站平台和有关部门举报相关问题,携手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衡阳市网信办举报电话:0734-8675072,邮箱:hysxmtxh@)

潇湘晨报记者 陈诗娴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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