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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侮辱方志敏英烈文章 今日头条无视《英雄烈士保护法》

时间:2022-04-18 03: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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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侮辱方志敏英烈文章 今日头条无视《英雄烈士保护法》

近日,凤凰网爆出,革命英烈方志敏长孙方清华通过今日头条手机客户端查阅新闻时,意外发现在今日头条客户端首页搜索栏输入相应的关键词,检索到了大量“方志敏杀害传教士”等侮辱性的文章。目前,方清华已经将相关证据交给了政府机关。

方志敏是我国优秀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杰出的农民领袖,,还被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等11个部门评选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而对于“方志敏杀害传教士”的不实言论,方清华早在1月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最终被告向原告就侵害革命英烈名誉一事作出了书面致歉声明,该案还曾被写入2全国两会最高法工作报告中。

而时隔两年这类新闻还能在头条上检索到。对此,记者拨打今日头条“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电话,询问“用户上传文章的时候,会不会对内容进行初审”,其工作人员竟然回复“不太清楚”。

对于“违法信息是否要经过审核之后才上线”,今日头条内部的工作人员都不清楚——头条对内容的审核缺位毋庸置疑,不仅如此,屡禁屡犯的侮辱烈士问题更突显了今日头条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藐视。

去年5月,自媒体“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发布了一段时长58秒的短视频,视频中含有大量戏谑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的台词:“董存瑞瞪着敌人的碉堡,眼中迸发出仇恨的光芒,他坚定的说,连长,让我去炸那个碉堡吧。我是八分青年,这是我的八分堡”。这种明显对英烈不尊重的行为立刻遭到了民众的“抵制”,网友评论称:今日头条的监管存在严重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拿先烈来侮辱。随后,国家文化部和旅游部认为以“今日头条平台未落实主体责任”为由,指导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其依法立案调查,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这一风波还未冷却,头条系产品抖音又出现了同类问题。去年6月,微博网友“防务微观察”爆出,在某搜索引擎上发现抖音投放了“邱少云被火烧的笑话”为标题的引流广告。该事故发生的当天下午,抖音所属公司字节跳动就下线了相关搜索引擎广告,并在微博上发布了致歉声明:“我们就搜索引擎广告投放中出现对英烈不敬的内容,向公众和英烈遗属诚挚致歉”。

然而,抖音的这一道歉只是公关辞令,其根本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一周后的媒体沟通会上,字节跳动副总裁李亮解释对英烈不敬是“流程漏洞”,称“我们未对合作公司的数据和流程尽审核责任”。这个“甩锅”式道歉,不仅没有平息事件,反而引起了更大的舆论反弹。

对于抖音屡次犯错屡次甩锅的行为,《人民日报》就直接发表微评称,“犯了改,改了再犯,这样的道歉显得廉价,更让人怀疑道歉不过是金蝉脱壳的道具”。该点评一针见血,得到无数网友的声援,“这是赤裸裸的侮辱”、“抖音顶风作案,以广告投放的方式侮辱英烈,手段最为恶劣,情节最为严重”……最终,抖音侮辱烈士一事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处以100万元罚款,国家网信办也对进行其约谈,要求暂停广告业务。

英雄烈士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为了保护英烈们留下来的精神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已于5月1日起正式生效。其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然而自该法发布以来,抖音、今日头条均对其视而不见,面对国家机关的三令五申,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侮辱英烈事件。归根究底是头条系的价值观出了问题——重利益,轻社会价值。张瑞敏曾说,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为社会贡献价值,就不应该存在。目前在今日头条上搜索方志敏的关键词,涉嫌侮辱的相关文章已经被删除了,但不代表头条就是“知错能改”了,就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头条的犯错成本过于低廉了。如果头条系未来还继续坚持这种打法,必定会面对政府、媒体、社会大众的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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