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洪山区城管委燃管办、和平街城管中队、洪山区公安分局武汉站站前派出所联合行动,共同查处了位于洪山区厂前村曹家湾1号的一处非法燃气销售点,当场依法收缴不合格燃气钢瓶76只、燃气灶26台。
洪山区厂前村曹家湾一带地处青山、洪山两区“插花地带”,5月14日,洪山区城管委燃管办工作人员在巡查至该区域时,发现该燃气销售点极为可疑。为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燃气器具的违法行为,16日上午,该委燃管办联合和平街城管中队执法人员、洪山区公安分局武汉站站前派出所民警再次来到该处。经查,当事人程某租用临街一间约40平方米的房屋用于从事燃气代存、代灌、代售等非法经营活动,同时销售未在本市备案且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假冒伪劣灶具,严重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在告知当事人其违法行为后,洪山城管依法对以上物品进行暂扣。
由于超期燃气瓶存在安全隐患,该委燃管办在做好记录后,迅速调用专业运输车辆将查获的燃气瓶转移至武煤百江公司作专业处理;而站前派出所警员也将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