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公告》(以下简称《事项清单》)。《事项清单》按照市局5个行政执法支队与区分局(含育才分局)3个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事项进行编制,共2160项。
为全面深化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三亚市于今年4月底启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探索同城“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推进全覆盖跨领域综合执法,将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1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以及执法队伍整合,统一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力争在执法事项范围、机构设置创新、理顺市区两级执法层级关系、明晰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职责关系、人员划转、队伍建设及规范执法、提高效能上实现新突破。
市局5个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事项
01
第一行政执法支队
市场监管、商务、农业、发改、节能等领域
02
第二行政执法支队
旅游文体、版权、公共卫生、民族宗教、医疗保障等领域
03
第三行政执法支队
交通运输等领域
04
第四行政执法支队
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水政等领域
05
第五行政执法支队
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人防等领域
区分局(含育才分局)3个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事项
01
第一行政执法大队
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含“多规合一”管控)、林业等领域
02
第二行政执法大队
城管、爱卫等领域
03
第三行政执法大队
残联、教育、民政(殡葬)等领域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事项清单》以4月30日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设定依据,后续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执法依据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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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亚发布综合整理
编辑:向顺宇
美编:何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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